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YLBZJ/2024-06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10-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兖医保字〔2023〕1号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4 16:03 信息来源: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各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在全区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实  施  方  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争第一、争一流、争唯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百米”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医保系统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区、镇、村、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基层医保经办队伍,培树一批“有耐心、一口清、问不倒”的基层医保“政策明白人”,让每一位医保“政策明白人”都能准确解释医保政策、办理医保业务,协调沟通医保服务事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得到人、问得清楚、办得成事”,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全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举措和推进步骤

(一)做好医保“政策明白人”推荐。医保“政策明白人”要求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乐于为参保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局机关和医保服务中心推荐10名;镇街医保服务站各推荐2名(共20名);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各推荐2名(共12名);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各推荐1名(共15名);大中型医保定点药店各推荐1名(共6名);镇街卫生院按定点卫生室数量10%推荐(37名),通过以点带面,2023年底村居所有定点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责任科室:医保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

(二)做好医保“政策明白人”培训。区医保服务中心各业务科室要对政策、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医保政策小知识,办公室进行收集汇总,形到医保政策知识库。区医保服务中心10名医保“政策明白人”按照相应职责对镇街、医药机构推荐的医保“政策明白人”进行培训,各镇街卫生院(中心)负责对推荐的辖区内卫生室医保“政策明白人”进行培训,镇街医保工作站要安排专人到区医保服务大厅开展实战训练,提升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结算一室、结算二室、结算三室、结算四室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

(三)开展医保政策“六进”活动。医保中心医保“政策明白人”要根据“端信医保大讲堂”安排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同时根据创满工作要求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进机关、镇村、社区、广场、医院、企业);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医保“政策明白人”每年要对辖区村居负责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一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明白人”要开展“下科室”活动,让所有医保医师明白医保政策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各镇街卫生院医保“政策明白人”要对辖区内定点卫生室进行医保政策培训,组织村居卫生室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结算一室、结算二室、结算三室、结算四室、结算五室、基金监督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保局成立以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保“政策明白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医保“政策明白人”专项行动。

(二)加强督导考核。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把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拿在手上,扛在肩头,落到实处。将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推进中表现积极的站点、医药机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年度考核中给予倾斜。要完善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总结宣传。局办公室、医保服务室要根据医保政策变动及时更新医保政策知识库,在“兖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推出医保小知识专栏,每周至少推出1条医保小知识。要及时向上推荐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卫生院(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宣传、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围绕工作新亮点、新经验、新典型,打造品牌效应,全面推动我区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附件:1、卫生室医保明白人遴选数量表

2、医保明白人登记表


附件1


卫生室医保明白人遴选数量表


序号

镇      街

名额(人)

1

大安镇卫生院

5

2

新兖镇卫生院

5

3

漕河镇卫生院

3

4

小孟镇卫生院

4

5

新驿镇卫生院

5

6

颜店镇卫生院

7

7

兴隆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8

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9

酒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0

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合      计

37


附件2


医保明白人登记表


人员编号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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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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