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YLBZJ/2024-060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各定点医药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在全区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实 施 方 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争第一、争一流、争唯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百米”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医保系统培树百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区、镇、村、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基层医保经办队伍,培树一批“有耐心、一口清、问不倒”的基层医保“政策明白人”,让每一位医保“政策明白人”都能准确解释医保政策、办理医保业务,协调沟通医保服务事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得到人、问得清楚、办得成事”,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全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举措和推进步骤
(一)做好医保“政策明白人”推荐。医保“政策明白人”要求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乐于为参保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局机关和医保服务中心推荐10名;镇街医保服务站各推荐2名(共20名);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各推荐2名(共12名);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各推荐1名(共15名);大中型医保定点药店各推荐1名(共6名);镇街卫生院按定点卫生室数量10%推荐(37名),通过以点带面,2023年底村居所有定点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医保“政策明白人”。
责任科室:医保服务室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
(二)做好医保“政策明白人”培训。区医保服务中心各业务科室要对政策、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医保政策小知识,办公室进行收集汇总,形到医保政策知识库。区医保服务中心10名医保“政策明白人”按照相应职责对镇街、医药机构推荐的医保“政策明白人”进行培训,各镇街卫生院(中心)负责对推荐的辖区内卫生室医保“政策明白人”进行培训,镇街医保工作站要安排专人到区医保服务大厅开展实战训练,提升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结算一室、结算二室、结算三室、结算四室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
(三)开展医保政策“六进”活动。医保中心医保“政策明白人”要根据“端信医保大讲堂”安排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同时根据创满工作要求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进机关、镇村、社区、广场、医院、企业);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医保“政策明白人”每年要对辖区村居负责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一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明白人”要开展“下科室”活动,让所有医保医师明白医保政策做医保政策的“宣传员”;各镇街卫生院医保“政策明白人”要对辖区内定点卫生室进行医保政策培训,组织村居卫生室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结算一室、结算二室、结算三室、结算四室、结算五室、基金监督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保局成立以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保“政策明白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医保“政策明白人”专项行动。
(二)加强督导考核。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把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拿在手上,扛在肩头,落到实处。将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推进中表现积极的站点、医药机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年度考核中给予倾斜。要完善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工作推动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总结宣传。局办公室、医保服务室要根据医保政策变动及时更新医保政策知识库,在“兖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推出医保小知识专栏,每周至少推出1条医保小知识。要及时向上推荐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各镇街医保工作站、卫生院(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宣传、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围绕工作新亮点、新经验、新典型,打造品牌效应,全面推动我区医保“政策明白人”培树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附件:1、卫生室医保明白人遴选数量表
2、医保明白人登记表
附件1
卫生室医保明白人遴选数量表
序号 | 镇 街 | 名额(人) |
大安镇卫生院 | ||
2 | 新兖镇卫生院 | 5 |
3 | 漕河镇卫生院 | 3 |
4 | 小孟镇卫生院 | 4 |
5 | 新驿镇卫生院 | 5 |
6 | 颜店镇卫生院 | 7 |
7 | 兴隆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 |
8 | 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9 | 酒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10 | 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合 计 | 37 | |
附件2
医保明白人登记表
人员编号 | 单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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