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草案)》的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1 09: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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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后评估,拟继续执行《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应诉办法》,区司法局代区政府起草了《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办公楼A座18楼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7-3413076

电子邮箱:yzbasck@163.com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