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4-0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2023年四季度 |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序号 | 重要工作事项名称 | 工作任务 |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 后续措施 | 主办单位 |
35 |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新貌,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吹遍乡村大地。 | 全面推进移风易俗,针对红白喜事中存在的低俗、恶俗铺张浪费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举办集体颁证仪式和现代文明简约的集体婚礼仪式,引导当事人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加强殡葬管理,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 | 1. 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联合多部门组织召开移风易俗推进会,薛朱刘村红红白理事会入选全省“百佳”红白理事会典型案例。 2. 培育“山盟海誓 一兖万年”婚俗改革品牌,举办首届“兖之有礼”集体婚礼和颁证仪式,开展“520倡树婚育新风 '典'亮美好生活”“倡树婚育新风 民法典进生活”活动,举办家庭婚姻专题辅导。打造“兖姐姐”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品牌。 3. 在清明节、寒衣节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并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 4. 开展殡葬市场专项治理专项行动,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整治散乱坟头850个,落实四项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费用400余万元。加大殡葬基础设施投入,新建6处公益性公墓,逐步满足居民安葬需求。 | 持续推进 |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
57 | 关心关爱孤困儿童,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省级试点。 | 加强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对孤困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大力宣传残疾人福利服务试点项目政策,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组织贫困重度残疾人入住集中托养机构,持续开展康复器具社区租赁试点项目,制定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计划。 | 1. 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重点实施了“微爱成长营”、“爱与陪伴一堂课”家庭教育讲座、“欢度六一 让爱蔓兖、“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牵手关爱 守护未来”预防烫伤公益大讲堂、“让爱蔓兖,快乐童行”慈善关爱困境儿童科技体验行等活动。 2. 扎实推动未保中心建设。11月中旬,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施工。12月,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改造工作,对中心科室制度牌、氛围牌、三扶氛围进行布置,筹备未保中心启动仪式。 3. 开展困境儿童“微心愿•圆梦”行动征集工作,截至12月,困境儿童“微心愿”物品发放认领工作全部落实完成。 4. 加强孤困儿童关爱保护,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组织第三方开展困境儿童入户走访。 5. 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累计服务群众860人。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制定《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长护险+精康”融合试点的实施方案》,在惠民医院和龙桥卫生服务中心等打造3处精神康复服务场所。 | 持续推进 | 区民政局 |
59 |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挥“济时救”作用,推行“慈善+救助”模式,让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 | 1. 根据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救助标准在去年年底基础上再提高5%以上,及时对低保、特困人员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 2. 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3. 开展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招标工作。 4. 开展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专项排查行动。 5. 建立健全慈善协作救助机制,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 | 1. 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5%以上,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实现“十九连增”。提标补发资金39.3万元已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 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集中宣传惠民政策18次,发放宣传资料6300份。启动“济时救”社会救助主题宣传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并收集社会救助政策问卷调查 3266份。打造“兖州民政”特色微信自媒体平台,宣传民生工作成效60余篇,同时,开设“民政政策问答”专栏,累计发稿28篇。 3. 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印发《“十四五”期间全区“济时救-幸福来敲门”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化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济时救-幸福来敲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服务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全区19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上门探视、生活照护、心理辅导等服务。 4. 开展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专项排查行动,组织镇(街)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507人,其中,73人已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5. 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下发《“十四五”期间开展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区慈善总会为全区315名低保边缘家庭对象购买“济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联合区慈善总会积极落实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通知》(鲁民便函〔2023〕10号),组织各镇街开展日常化排查救助。 | 持续推进 | 区乡村振兴局 区民政局 |
63 | 建设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新建3处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推行“家门口”“嵌入式”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九州福地、乐养兖州”养老服务品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 建设10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增1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新增3处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打造一批老年食堂;至少对1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 | 1. 目前,我区设有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1月27日召开全区养老服务专题会议,督促颜店镇、漕河镇加快消防验收进度,加快推进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2. 新增乐龄福院1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240张。 3. 综合考虑各街道社区老年人口数量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移交情况,打造邓家窑社区、东苑社区、奎星楼社区3处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 4. 共计新增大安镇张楼村、小孟镇桑园村、漕河镇前邴村和鼓楼街道莲花社区、兴隆社区、新兴社区、榕花园小区及龙桥街道范堂社区、兴隆庄街道煤矿社区等12处老年食堂。 5. 完成211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验收工作。 6. 组织镇街对独居、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进行摸排,确立帮扶责任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制度。 7. 组织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省、市养老服务项目补贴145.7万元。 | 持续推进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