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4-0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兖教体发〔2024〕7号 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26 15:49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各镇(街)教委,区直(民办)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兖州区教育系统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市、区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处置”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学校大安全观,聚焦安全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安全、有序、和谐。

一、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的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校长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让安全发展理念真正入脑入心,深化安全责任落实。

2.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分片包靠、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校园安全全员培训四项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庭监护四方责任落实,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校园安全治理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评选工作。

3.切实落实全员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兖州区教体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安全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构建“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链条和运行机制,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员知责尽责,并切实落实到位。

二、坚持积极预防方针,不断夯实校园安全基础

4.夯实校园安防基础。进一步提高校园安防“四个 100%”建设质量,确保真正“管用、好用”。督导保安配备及专项经费落实情况,强化保安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升级“一键报警”装置,加强警校联动。推进“校园天眼”工程建设,对各级各类学校视频监控进行梳理、汇聚、联通和应用,实现“探头站岗、鼠标巡逻”。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认真查验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严防不法分子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5.强化校园安全教育。依据《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生命教育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探索新型安全教育模式,打造有兖州特色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教育与各学科有机融合、与学校管理融合、与三全育人融合、与生活融合,积极探索分学段、分层级设立安全教育目标、安排教育任务,形成系统多元动态开放的安全教育体系,有层次地推进安全教育的实施。

6.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区镇校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提高安全管理干部和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邀请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现场观摩指导。

7.强化校园安全培训。将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纳入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新任安全管理干部应当接受岗前培训,新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应当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任职培训。主管安全的副校(园)长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间,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业务培训;班主任、专任教师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全员培训,健全完善培训考核体系。

8.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加强学生学情会商,协同解决好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完善登记、点名、监管、巡查等制度,落实好幼儿园、小学低年级交接制度,对没有及时到校和非正常离校学生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和隐患。要将学生行为规范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加大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检查、督导力度,规范对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程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9.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心理辅导室“及早发现、专业干预”的作用,年内培训中小学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2000人次,对小学高年级及初中、高中段学生每学期开展1次全员心理筛查,建立完善“一生一档”,建立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全力保障学生心理健康。

三、加强重点安全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0.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对校园欺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织密联动网络,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措施,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困难家庭学生关爱行动,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加大对重点群体学生的摸排力度,发挥班级、宿舍网格员作用,做到早摸排、早发现、早处置。

11.加大防性侵工作力度。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将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突出抓好中学生群体教育,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制作青春期性教育视频教育课程,组织全区初、高中学生观看学习。落实好在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加强对教职工及保安、校车司机、保洁等外包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涉案教职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持续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好《济宁市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办法(试行)》(济政字〔2023〕40号)要求,组织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和“零溺亡”区争创活动。落实区镇政府和村居属地管理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教育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联防联控。优化学生网格化包靠、防溺水督查等各项工作,推动“教育、包靠、督查、通报、问责”闭环管理机制更有成效,在末端措施落实上下真功。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家校联管共育,坚持疏堵结合,推广普及游泳课程,使学生掌握必备的游泳技能,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

13.狠抓学校消防安全。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按照《山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全面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验收。学校配备消防巡查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定期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等火灾事故多发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对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在楼道、楼梯摆放杂物等问题集中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加强实操培训,重点培训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学校的疏散路线,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4.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经常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三轮车等,不得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落实好“一盔一带”,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定期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行驶检查,对违反交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督促校车公司和配备校车学校(幼儿园)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加大对校车驾驶人、照管员资格审查,严把准入关,落实校车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停运措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15.做好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建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清查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人员杂乱,无照摊点经营、占道经营,出售伪劣品、危险品、低俗书刊等问题。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学校在上下学时段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值班教师和保安员做好校门口区域内的警戒守护工作。强化学校周边治安防控,排查化解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各类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

16.强化校园常见传染病多病共防。落实学校公共卫生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师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常见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踪上报制度,发挥健康副校长和校医作用,加强校园常见传染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7.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校(园)长陪餐制,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配送管理,推广金乡县学校食堂9K管理模式,实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制,落实学校食堂信用管理办法。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学校饮用水管理。

18.严格校舍及施工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校舍、设施安全隐患,落实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加强学校施工安全,实行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严密隔离,防范新建、改扩建校舍导致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新建校舍新增设施环境污染,条件不完善、具有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校舍,不得迁入和招生。对幼儿园使用老旧闲置校舍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使用。

19.加强学校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抓实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实验室隐患排查,强化实验室药品规范取用、仪器妥善存放、环境定期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环节监管,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确保危险化学品室等重点位置监控、通风、防火、防盗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20. 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问题预判、研判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急救演练,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避险自护能力。加大对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学生的摸排包靠和动态管理,建立包靠台账,“一对一”落实包靠措施。做好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请假程序,加强家校育人协同机制,加大值班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四、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21.加强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健全专兼结合、校本教研的教研机制。进一步规范教研员选拔、培养、评价、激励、退出等系列标准,推进安全教育教研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课题研究的规划和指导,把课题研究重点放在发现问题上,以问题研究助推安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优秀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开展安全教育优秀微课、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等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22.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干部和教育教研人员配备、履职、培训、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强安全专家智库队伍建设,为学校安全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

23.提高校园安全智防水平。指导支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运用周界报警、行为分析、智能化预警、门禁智慧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助力校园安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校园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实时预警、稳妥处置能力。

24.建立问题隐患闭环式整改机制。以学校自查、镇街普查、区抽查为抓手,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联合督查、专业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完善“部署、检查、反馈、整改、查验、评价”闭环式管理机制,进行隐患排查,落实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措施,定期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集中曝光典型问题,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采取“回头看”、四不两直等方式,突出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农村偏远薄弱学校,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反弹。

25.落实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学校安保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经费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急处置、专职保安员聘用及岗位培训等经费支出。

26.加强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应用。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充分发挥保险社会保障作用,及时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校方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学校要足额及时缴纳校方责任保险保费,严禁出现脱保漏保问题。鼓励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投保学生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其他保险。

27.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对于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实施前置审核。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除、整改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责令立即整改,进行通报、约谈;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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