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4-004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列入民政业务培训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必修学习内容,同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工作水平提供了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明确起草科室及办公室审核职责权限,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具体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制度,做到“应审必审”。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职责明晰、运转流畅、配合有序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和“以案释法”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普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9·9重阳节、12·4宪法日,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学习培训、广场宣讲、散发传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普法,主要宣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依托山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推进执法人员公正、标准执法,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1人。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民政职能,依法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城乡低保、乡村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并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年内行政检查47次,行政处罚15件,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发生。落实“互联网+监管”要求,积极应用移动执法客户端,将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移动执法APP应用实现一线执法全覆盖。坚持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思想上对行政执法行为有欠缺。对行政执法工作不熟悉,法治理论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化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依据刚性不够强。民政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执法和处罚的条款,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很多还欠缺法律依据。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较薄弱。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四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多元。目前民政普法活动以宣传法律条文为主,还不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民政的问题,缺少结合民生实际问题或工作中的涉法案例进行释法说理,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带头讲法治课,积极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力开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法治意识强,积极推进民政普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教育进万家”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送法下乡”和“宪法进社区”普法志愿活动,重点宣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民政法律法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持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和民政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和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参与民政普法任务,注重精准普法,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0余次,共发放普法学习资料、法治宣传手册1000余份。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搞“一言堂”。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农村低保、乡村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督促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各项民政业务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民政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
(二)加快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法治、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措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划和可行性论证,按照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大民政自身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对干部职工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测试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
(四)持续开展普法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按照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开展民政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形式,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扩大民政法治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民政领域监管。依法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民政业务特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加大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领域监管力度。
(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民政领域执法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大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农村低保、乡村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济宁市兖州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