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WJ/2024-06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水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兖水〔2024〕5号)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7 09:18 信息来源:兖州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区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治水管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政策效力、服务保障民生,用法治守护水务事业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法考法和普法宣传持续深入。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对学法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全局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黄河保护法网络答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试等学法考试活动6次。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宣传7次。组织开展学法考法工作,加强日常学法和模拟演练督查,新任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3周周练、月月考,各项指标任务按既定时间节点全部完成。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认真梳理我局代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再评估、再审查、再清理,严格备案程序。2023年,区水务局未代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无代为管理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依法履行。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推动济宁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数字化应用。完成上网要素填报发布,实施网上执法办案,做到案件应上尽上,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二是强化水务联合执法,突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河湖水工程、自备井封停等重点领域执法,大力实施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水土保持强基专项执法行动、节约用水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4人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0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9份,依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8起,罚款16余万元。

(四)部门联合执法密切协作。一是落实《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公检法司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联席会商、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案件证据固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协作。二是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以及济宁市城乡水务局部署,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共同开展全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印发执法行动方案,联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排查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组织联合执法巡查,共同分析研判,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次,梳理问题线索20件,有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扎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局领导干部交流学习感悟,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邀请学者进行授课辅导,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黄河保护法、水行政执法等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全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专题学法3次。要求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结合法治学习情况,全面分析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形成《关于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主要任务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实践成果。

(二)始终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调度、参加世界水日、节约用水宣传月、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通过局党组会、专题调度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目标任务,全年研究法治工作3次、召开专题会议4次。年末,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履行论证评估、听取意见等程序,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做出决策。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重大处罚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3年,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和上级要求相比,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学法与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也存在工学矛盾突出的现象,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扎实升入,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非法取水、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水事违法行为还没有彻底杜绝,需要加强有针对性法治宣传。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严格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深入开展学法考法和水务普法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按计划开展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宣传效果,为依法管水治水营造良好环境。

(二)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工作亮点。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围绕线索移送、案件办案、后续监管等问题加强沟通,形成高效运转的执法合力。积极开展多部门联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机制运用。依法严厉打击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国家水安全。

(三)不断深化执法惠民服务。结合区重点工程、新建设项目,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分类推送水法律法规和水务业务常识,联合属地开展多元化纠纷案例式普法活动。涉水用水项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合规指导,对行政违法风险点提前监控,督促及时整改、及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及时修复负面信用信息,以法治方式助力惠企利民。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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