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我为开工做准备
“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21 15:37 信息来源:兖州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我为开工做准备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企业。

三、办理条件

1. 临时建设审批(围挡):

1)已取得土地意见;

2)已取得土地权属单位意见;

3)无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无异议;

4)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

5)占用耕地的已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已取得财政部门意见。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四、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临时建设审批申请表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2

施工安全承诺书、安全施工方案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3

地块位置图、围挡位置示意图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6

4

围挡样式及做法示意图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5

建设施工围挡信息公示牌样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6

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纸质

自然资源

部门

1

7

建筑类:技术资料

(围挡定位测量放线报告)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质量安全监督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并联审批)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纸质

审批部门

1

10

施工合同

(依法应当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的批准手续)

复印件加盖公章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12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具体措施的资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临时建设审批5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1.窗口出件,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2.在线查询,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yzzwfw.sd.gov.cn/

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3.窗口自取,邮寄送达。

    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37-3411062

窗口咨询: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九、办理渠道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十、窗口工作时间

5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监督电话

0537—3331196

十二、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