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6000/2023-055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审计局 | 组配分类 | 审计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项目计划,兖州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步审计了5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了全区财政重要事项。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财政政策积极加力,经济运行持续平稳。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投入资金 2000 万元落实区级“两稳一保”九条创新措施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 15亿元,有力纾解中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发展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开展“惠享济宁消费年”、“金秋暖冬助企”等惠民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多措并举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闲置国有房产,积极对上争取,缓解支出压力。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民生福祉得到保障。全力支持加强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3亿元。落实社保提标政策,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学前和义务教育生均保障标准。改善城乡居住环境,争取上级资金5958 万元支持城镇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统筹资金 1.7亿元实施清洁取暖工程、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大涉农资金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民幸福感不断提升。
--绩效管理不断推进,财政治理逐步提升。聚焦事前绩效,加强事中双监控,强化事后评价,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链条化。选取2个项目破题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探索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激励镇街加快发展、培植财源。强化预算资源统筹,优化预算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推动融资平台转型,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08596万元、支出90859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当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3919万元、支出74391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当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8万元、支出113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当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667万元、支出7733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63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部分事项预算管理不严格、预算约束力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部门非财政拨款结余未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末兖州区82个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共计3076.43万元,未纳入2022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2.部分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截至2023年3月底,区财政局财政专户闲置资金5.22万元,其中:区青少年宫3.35万元、邮政银行1.87万元,结转超过1年,未清理收回统筹使用。
3.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2年12月底,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280.33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截至审计日,上述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库。
(二)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留资金比例大。2022年区财政年初预留待分配预算资金共计366956.39万元,未分配到具体项目或单位。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完整
(1)2020年、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分别为197万元、468万元。2022年区财政局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3万元,未合理预估转移支付收入编入2022年预算。
(2)2021年12月,济宁市财政局提前下达省级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58万元,未编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2022年,区财政局在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中编制了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1789万元,未编制相应的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全区污水处理费预算7000万元。
4.一般性支出未有效压减。2022年,区财政局对全区预算部门的一般性支出进行了相应压减,但对区司法局、区交通局等5家部门单位,涉及10项一般工作经费共计145.3万元未进行压减。
5.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2022年,9个部门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采购金额4404.7万元;34个部门单位未按预算规定采购,超预算28612.73万元。
(三)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全区共有61个部门单位、315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67768.31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278个项目当年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63022.6万元。
2.预备费使用不规范。2022年,区财政局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备费7233.95万元,主要用于新兖镇调度款、追加路灯电费、超限载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济曲快车道手续等一般性支出。
3.售后公有住房未按规定提取维修资金。截至2022年12月底,区财政局售房款专户资金账面结余4480.86万元,未按规定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人为调节财政收入进度。2022年,部分镇街先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名义上缴入库共计67185.76万元,后以误入收入全部退库,人为调节收入进度。
2.无依据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2022年12月,区财政局无依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00万元,调整至总预算其他应收款。
3.财政专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2年12月,区财政局从财政专户出借给国库周转资金40859.75万元。审计问题指出后,区财政局于2023年3月收回上述资金。
(五)国有资产监管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缴库。经抽查,2022年10月,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国有资产出租收入5万元缴入财政专户,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审计问题指出后,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于2023年5月将上述出租收入上缴入库。
2.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截至2022年12月底,区疾控中心应收未收2020年至2022年房租收入1.79万元。审计问题指出后,区疾控中心于2023年4月全额收取租金并上缴入库。
3.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截至审计日,区交通运输局、区疾控中心、区企业改革服务中心等3家部门单位未经国资部门审批,将国有资产对外进行出租。
(六)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财政重点绩效自评复核不严格。经抽查,部分绩效自评项目复核不严格,存在自评抽查整改报告书及意见反馈表内容错误等情况。
2.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选取不科学。经抽查,3个项目不符合事前绩效评估对象范围,全部为金额小、非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项目选取不具代表性、典型性,难以发挥事前绩效评估有效作用。
3.事前绩效评估成效不明显。区财政局实施的16个区级财政重点事前评估项目涉及评估金额共计45821.425万元,2022年共核减预算申请158.93万元,核减率为0.35%。未能充分发挥事前评估结果为预算安排提供依据的重要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和“两统筹”要求,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审计局对5个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2022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 1182.01万元;1个部门未将项目经费编入预算,涉及金额1886.77万元;1个部门未将房租收入编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3.26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2个部门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批复悬殊较大;1个部门预决算编制口径不一致。
(三)预算约束力差。1个部门无预算支出1.21万元;2个部门超预算支出37.97万元;1个部门未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涉及金额181.07万元。
(四)决算编制不规范。1个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面数据不一致。
(五)经费开支不合规。1个部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0.22万元;
(六)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22年末,1个部门龄三年以上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69.77万元。
(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资产已处置或产权已发生转移,未按程序报批核减,涉及金额17.93万元;3个部门购置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65.16万元。
(八)项目绩效管理不严格。1个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新兖镇自然资源资产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河长制、林长制落实不到位;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尘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未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不到位;资源环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等。
四、专项审计情况
疫情防控资金和防控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对兖州区2020年度至2022年度疫情防控资金和防控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在疫情防控保障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不规范、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方面,存在资产闲置等问题;在捐赠款物方面,存在捐赠资金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区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期限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受区政府委托,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