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3-053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董**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郑氏庄园二期工程建议》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代表沟通对接,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郑氏庄园基本情况
郑氏庄园位于兖州区颜店镇,原有三处大型庄园,现仅存嵫山、后郗村二处。2006年12月被确定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嵫山村一处产权属于兖州区粮食局,由颜店粮所使用;后郗村一处产权属于颜店镇人民政府。
董**代表提出的后郗郑氏庄园位于颜店镇后郗村,系郑氏三处庄园中保存较完好的庄园现存中轴二院、东轴三院,房屋74间。
由于自然与人为因素影响,现存郑氏庄园内各单体建筑已出现多处残损,院内环境杂乱,文物稳固性及整体风貌受到一定影响。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2015年7月区文物旅游局按程序向省文物局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郑氏庄园内现存建筑及围墙、院落由于自然力及人为所造成的损害进行修缮。
2017年至2019年,区文旅局共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35万元用于郑氏庄园的修缮保护工作。工程于2019年3月开工,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郑氏庄园没有二期工程。
二、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收到董**代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实地调研,多次与代表沟通建议细节。为郑氏庄园制作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配备了灭火器18组。已编制完成郑氏庄园消防、安防计划,准备申报2024年度省级文物保护项目。
郑氏庄园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缺少展示利用资金。目前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拨付的文物保护资金,仅用于文物建筑本体的修复。环境整治、展示利用方面缺少资金支持。郑氏庄园中文物建筑均已修缮完成。西边院子及围墙也有损坏,但由于不属于文物修缮范围,没有相应的文物资金支持,为后续合理利用增加了难度。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到颜店镇与代表进行座谈,将在有序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讨郑氏庄园的合理利用。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到具体的古建筑利用工作中来,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保护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对上争取文物保护安防、消防项目资金,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优化保护与利用机制,使二者紧密结合,更好地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良性发展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