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水利基建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8-12 16:19 信息来源:兖州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水利基建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开工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三、办理条件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地质、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报告及图纸)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3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核意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4

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资金筹措文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6

请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书面申请(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提供承诺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7

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8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9

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0

申请表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1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建设方案(含图纸)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2

建设单位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申请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3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方案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4

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服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承诺函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5

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报告及批复文件,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尚未编制或者批复的,提交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6

关于申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7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主生成的项目代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8

公众参与说明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公示版)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0

环境影响报告表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免费邮寄或者窗口自取等方式送达。

八、咨询途径

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三楼G08-G11投资项目综合窗口,3411062。

九、办理渠道

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三楼G08-G11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十、窗口工作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监督电话

0537—3331196

十三、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