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Q/2023-041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住建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住建局】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十九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第36号议案的答复(关于改造农村老旧小区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7-11
17:32
信息来源:兖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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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牛**等诸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农村老旧小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将农村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与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