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488Q/2023-04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住建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3-07-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住建局】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十九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第26号议案的答复(对老旧小区继续进行物业补贴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7-11 17:29 信息来源:兖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曹**等诸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继续进行物业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下步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坚持简易物业奖补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区现况制定简易物业奖补政策,采取以业主交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支付。政府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动态管理,额度为0.1元/平方米/月,其余部分由属地镇街及业主负担,定期进行考评,并参照考评得分发放补贴资金。

2、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落地实施。确保《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衔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改造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在承接查验过程中重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查验和资料接收。

3、坚定不移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结合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老旧小区整改改造工作文件及济宁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继续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改善我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完善基础设施,增设物业管理用房,改善安全秩序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社区物业长效管理运行奠定基础。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可以解决一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对提高物业收费率起到积极作用。

4、制定多元化管理模式。结合我区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实际情况,对住宅小区管理进行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因地适宜的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并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行业指导、部门参与协调、镇街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的原则,形成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党组织,按照公益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管理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业主参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通过财政支持,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参与物业管理工作,主动带头缴费,引导社区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以“政府补点,业主交点,物业企业贴点”的方式,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有序巩固物业管理全覆盖,红色物业全覆盖,环物委全覆盖,逐步形成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5、研定交叉任职模式。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兼职业主委员会主任;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兼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服务总监。探索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物业企业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对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的矛盾纠纷、居民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共同协商研究解决。深化以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共治机制,推动构建形成物业企业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四位一体”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6、健全考核惩处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责任制,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尽其职,确保各环节按时、按程序完成,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严肃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及领取补贴而没有按规定实施物业管理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街道、社区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镇街、社区物业管理及物业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管理情况、社区业主满意度、物业费收缴率情况等,确保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正常化运行要求。满足考核结果的,补贴资金正常支付。不满足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不足的扣罚补贴资金并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考核达三次以上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合同,更换服务单位,同时补交全额补贴资金及收取的业主物业费。情节严重的由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罚,同时建议撤销并清理出物业服务行业市场。

7、加强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充分发挥“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作用,进一步健全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坚持开展社区周检、街道月检、主管部门抽检,经常性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把最真实、最有价值的物业服务数据应用到日常管理中,督促物业企业时刻绷紧服务质量这根弦。

8、规范小区业主自治。强化业主自治意识,引导业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加强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筹备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今年全区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础上,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严把业委会人选质量,抓好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建设,督促依法履职。

9、充分利用发挥环物委的职能。目前,我区已实现环物委全覆盖,要充分发挥环物委的工作职责,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职的,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安排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协调处理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和投诉;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公共收益公示和收支情况。为确保物业服务费公开透明,要求物业公司开通四方监管账户,纳入下一步上线的公共收益监管平台进行管理。

10、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山东省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强化物权意识,树立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引导业主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积极维护社区环境,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减少物业服务活动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努力形成“社区是我家,洁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报道,推动社区和谐健康发展。鼓励推动党员干部在缴纳物业费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与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