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3-03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法制审核目录
成文日期 2023-06-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6-06 15:02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1

重大

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47条

2

行政许可延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

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0

4

其他行政许可听证事项

《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6条

5

重大

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0、91、94、95、96、98、99、100、101、102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条

6

吊销本局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9、93、108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条

7

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价值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条

8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8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条

9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对各科室、单位认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5条

10

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5条

11

重大

行政强制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36条

12

查封或者扣押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36条

13

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36条

14

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36条

15

重大

行政征收征用


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列明具体执法事项和依据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