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XZZFJ/2023-03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3年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0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防指、城防指关于防汛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制定2023年兖州区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做好思想、组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各项措施,确保城市度汛安全。今年兖州区城市防汛 的总体目标是:客水不进城,内涝不成灾,城市不受淹,受灾不伤人,确保城市安全;在遇短时间强降雨时及时排除积水,道路交通不中断;在遇有较大或特大洪涝时有对策,最大程度把灾害降到最低。
二、任务分工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要求,今年兖州区城市防汛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交运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兴隆庄街道办事处、新兖镇、大安镇。
1、全面做好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及河道堤防安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国家防总《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汛(2015)20号),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中心、地下商场、人防工程和重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易燃易爆生产或仓储地等重点防护对象,因地制宜地组织各责任单位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有针对性的实施现场演练。负责搞好建成区内泗河、府河、铁路边沟、北护城河、西护城河、南护城河、大安河等河湖的堤防安全,汛前对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观测、警戒和防守,汛期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处理并向区城防指报告。汛前备足草袋、落实取土地点、抓好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做到水涨堤高,确保行洪 安全。区商务局要联合人民防空事务中心对辖区内地下人防商城、区住建局要联合人民防空事务中心对辖区内地下停车场等场所,进行一次专项应急演练,确保暴雨期间地下人防工程泄洪畅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全面抓好城市防汛设施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雨水井、排水管道、出水口全部清挖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往年积水点和易涝区域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设施和应急抢险人员,确保度汛安全。对道路雨、污水井盖防坠网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做好加装和更新。对防洪涵闸、提水泵站等各类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试车,老化的设备和部件要抓紧更换,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对所管辖的立交桥强排泵站进行全面维修和调试,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遇有积水时及时开泵排水,确保过往车辆和群众的通行安全。组织道路排水抢险队伍,分工落实到各路段,备足防汛物料,在降雨期间巡回检查,及时做好疏通和强排工作。
3、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督促城市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质量安 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跨汛期工程要制定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出任何问题,对跨河工程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得影 响城市河道、排水管网行洪、泄洪。各单位要重点抓好辖区 内积水点改造及次干道、小街巷雨污分流片区改造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主汛期前完成地下管网铺设。
4、抓好社区、危房和农贸市场及便民疏导点汛期安全工作。按照辖区责任制要求,组织人员细致开展棚户区、危 陋住宅区危房的调查摸底和维修工作,督导产权单位及时进行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制定强降雨期间人员疏导应急预案,组建房屋防汛抢险队伍,迅速组织住户进行 撤离,确保汛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配备值班人员,做好暴雨预警响应,关键时刻做好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使用干挂石和玻璃幕墙的建筑,要全面进行检查,遇到大风暴雨天气,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居民靠近。做好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内的排涝工作,汛期前要督导市场管理单位对市场内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度汛安全。
5、开展商场、娱乐场所汛期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队伍建设。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各商业企业、各类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安全检查,完善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备足抢险物资、装备和工具,防止被淹、被灌出现伤亡事故。城区每个镇街组建1支60人、每社区组建1支20人防汛抢险队伍。根据设防任务,各区要以街道办事处或部门为单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注明集结人数、地点、时间、负责人、联系人和抢险物料以及所需机械设备。同时要加强防汛队伍综合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的综合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增强防汛队伍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二)区发展改革委
按照区政府安排,负责动用区级储备粮油及协调统筹任县级储备粮油;会同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保障粮油市场供应。
(三)区教育局
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抢险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 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在遇有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采取安全转移和停课、疏散措施,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督导本系统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应急通讯保障和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区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 组织交警大队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 制措施,建立防汛抢险绿色通道,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 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水文测报和通信 设施及盗窃城市防汛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伤亡人员进行法医学鉴定。
(六)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调查 评价,指导开展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 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国土 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项目的占地审批。
(八)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城区河流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城区河流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向区城防指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区直管房屋市政工程、区直管公房安全度汛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房屋市政施工工地、拆迁现场防汛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安全排查,督导做好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的防倒灌安全措施;督促燃气、供热等企业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汛期专项应急方案,确保汛期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区直管道路雨水管道疏通、市政设施完善和雨水强排泵站的维修、养护;负责城区易涝点、积水点、立交桥涵的实时监控工作;负责区直管道路路灯的检查、维修、加固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负责区直管公园、绿地汛期安全管理,做好各类树木、园林设施的加固工作;负责区直管区域汛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按照区城防指指令,对城区河道人工湿地提闸塌坝放水。负责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城区内各类广告牌匾维修加固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强降雨期间交通疏导工作;储备管理区城防指直管防汛物资;负责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防汛指挥系统的正常运行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城市公交和公路交通设施的汛期运营安全;落实抢险运输队和紧急抢险所需车辆,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输。
(十二)区城乡水务局
负责对城市防洪产生直接影响的河道进行防汛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所管理河道闸坝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根据河道水位,及时调整叠梁闸、节制闸和橡胶坝,确保行洪畅通;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做好汛期水量增加的安全运行调度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负责供水企业制定汛期专项应急方案,确保汛期供水安全。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通报水情和险情信息;根据雨情汛情,及时调整泗河、杨家河水位,确保上游客水不进城区,避免下游水位过高造成城区河道排水困难。
(十三)区商务局
负责督导各商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负责各产权单位做好商场内排水管网疏通、设施安全的排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强降雨期间安全度汛。负责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供求状况,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十四)区文化旅游局
负责组织、指导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做好防汛防台风紧急情况下中心城区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执行工作;负责游客疏散、撤离、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城市防汛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
(十五)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建立防汛卫生救援、防疫应急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受灾群众的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综合指导协调本地和相关部门的水旱台风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台风灾害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援,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承担重大水旱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区国资委
负责督促所属企业制定防汛专项预案,确保汛期企业生产正常。
(十八)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强洪涝灾害期间市场秩序维护,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等违法行为,保持物价稳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十九)区人防办
负责单建人防工程、人防直属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 援和积水排除,确保单建人防工程、人防直属工程安全度汛。根据区防指或区城防指指令,利用防空警报参与发布城市防汛红色预警和I 级应急响应启动信号。
(二十)区气象局
负责及时向区城防指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资料,对重要天气形势和重大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负责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和雷电预警预报,做好气象知识宣传工作。
(二十一)国网兖州供电公司
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区城防指、重点单位、 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按区城防指指令,做好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应急电力供应。
(二十二)区联通公司、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
负责所属通讯系统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防汛抢险信息 及时、准确、优先传递,必要时为防汛抢险提供应急通讯。特殊时期,根据区城防指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三、 保障措施
(一)继续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城市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区城市防汛工作,对兖州区城区的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城市防汛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防汛紧急时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应急抢险工作,果断处理应急抢险中出现的问题,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和保证,各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明确各重点区域和构筑物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熟悉防汛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抓好防汛工作。各单位按照兖州城区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做到领导、思想、组织、物资、技术五到位。自6月1日起,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要上岗到位,严加防守、尽职尽责,并严格值班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在城市防汛工作中,要严格 组织纪律,确保思想高度集中统一。不论哪级组织、部门和 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应急抢险中,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或不参加应急抢 险。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形成城市防汛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 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 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 指的统一部署,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把城 市防汛工作做好。城市内的所有驻军、机关、人民团体、学 校、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居民,都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义务,在 汛期紧急情况下,要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夺取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联系人:王玉柱
联系电话:0537-3412670
电子邮箱:yzzfjfxb@163.com
附件:1、2023年城市防汛工作台账(重点工作)
2、 县(市、区)城市防汛人员物资最低配备标准
3、地下空间出入口防汛挡水墙设置标准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指挥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2023年城市防汛工作台账(重点工作)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1 |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修编 | 完成中心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修编 | 4月25日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徐铁军 | |
梳理城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及区长、分管区长清单 | 4月25日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徐铁军 | |||
2 | 防汛人员 配备 | 明确各区防汛排涝安全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 4月28日 | 各单位(管委会) | 各单位(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 | |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按60人标准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将人员名单上报区城防办备案 | 4月28日 | 区城防指各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 |||
街道按60人、社区按20人标准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将人员名单上报市城防办备案 | 4月28日 | 各街道办事处 | 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 作 要 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依托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洪涝灾害市级突击突击队30人,将人员名单上报区城防办备案 | 4月28日 | 区消防支队 | 消防支队分管负责 人 | |||
地下商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等按每个出入口按照3人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人民防空事业中心将人员名单上报区城防办 备案 | 5月10日 | 行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产权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产权单位主要负责人 |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单位对行业防汛人员培训。将培训照片和相关资料报市城办指备案 | 5月10日 | 区城防指区直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 单位分管负责人 | |||
3 | 防汛物资 准备 | 区城防指市直成员单位按各单位预案既定标准配备防汛物资 | 5月20日 | 区城防指区直各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区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 |
各成员单位、街道参照县(市、区)城市防汛人员物资不少于最低配备标准(附后)配备防汛物资,各城防指成员将物料 清单报区城防办 | 5月10日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 | 各单位分管负责人、 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地下商超、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等参照地下空间出入口防汛挡水墙设置标准配备防汛物资区住建局、区商务局、人民防空事业中心将物料清单上报市城防办备案 | 5月10日 | 区住建局、区商务 局、人民防空事业中心、物业公司、 产权单位 | 区住建局、区商务 局、人民防空事业中心、物业公司、产权单位主要负责人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 作 要 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4 | 防汛排涝 风险点整治 | 完成城区2处易涝点整治,消除内涝风险 | 6月20日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管负责人 | |
全区13个下穿式立交桥涵阻车装置检修到位、强排设施检修到位、每侧3人值守落实到位,立交桥每座2名交警,桥出入口各1人指挥交通 | 5月10日 | 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区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区交通 局、区公安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局、区公 安局分管负责人 | |||
电力安全隐患整改 | 5月20日 | 兖州供电公司 | 分管负责人 | |||
建筑工地、棚户区、危房等包 保责任人、防汛防范措施到位 | 4月28日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分管负责 人 | |||
组织开展雨水井清掏、检查井防坠网安装、雨水泵站等设施排查 | 5月20日 | 区城防指 | 徐铁军 | |||
5 | 全市防汛 部署会议 | 召开2023年全市城市防汛部署会议 | 5月10日前 | 区城防指 | 徐铁军 | |
印发《城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城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清单、《2023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兖州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 | 5月10日 | 区城防指 | 徐铁军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6 | 防汛演练 | 开展2023年城市防汛应急演练 。 | 5月20日前 | 区城防指 | ||
7 | 防汛宣传 | 制作防汛宜传片,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播出,向市民科普防汛知识、提高市 民避险自救能力 | 5月上旬 开始播放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8 | 防汛检查 | 城市防汛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 4月25日一4月28日 | 区城防指 | ||
对城区内居民小区、地下商超、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建筑工地、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包保责任落实、防汛队伍培训、防汛物资储备等开展全覆盖检查 | 5月15日 | 区直单位 | 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 | |||
区城防指市直成员单位开展行业防汛检查,重点检查居民小区、地下商超、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建筑工地、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包保责任落实、防汛队伍培训、防汛物资储备等。抽查比例不少于50%,将检查照片及相关资料报市城防办 | 5月20日 | 区城防指区直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 单位分管负责人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区城防指对重点单位、重点部 位防汛工作开展抽查,其中,对居民小区、地下车库抽查比例不少于10%,地下商超、建筑工地、学校、养老院抽查不少于20% | 5月20日 | 区城防指区直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 单位分管负责人 | |||
9 | 加强督导调度 | 对以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责任单位,通过下发提醒函、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 6月20日 | 区城防指区直 成员单位 | 区城防指区直成员 单位分管负责人 |
2023年城市防汛工作台账(重点项目)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推进情况 |
城区防汛 排涝项目 | 实行一周一调度、 一周一通报, 对落后时间节点的下发提醒函,对推进滞后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并对责任人实施约谈 | 每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徐铁军 | |
河道检查 | 梳理城区河道存在哪些制约瓶颈问题 | 4月底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徐铁军 | |
对制约瓶颈问题实施整改 | 5月底 | 区水务局 | 区水务局负责人 |
附件2:
县(市、区)城市防汛人员物资
最低配备标准
一、应急队伍
区城防指组建1支120人、城区每街道组建1支60人、每社区组建1支20人。
二、应急物资
1、冲锋舟、橡皮艇等逃生工具每10平方公里配备1艘。
2、沙袋按照辖区所有地下空间出入口垒砌0.7米宽,0.6米高挡水墙储备。
3、雨衣、雨鞋按照应急队伍人数1.3倍配备。
4、铁锹或铁镐、铁钩等工具按照应急队伍人数0.3倍配备。
5、各类移动警示标志按易积水点或隐患点数量10倍配备。
三、应急设备
1、每个下穿式立交桥涵两侧设阻车栏杆,配建强排泵站或配备一台排量200立方米/小时强排泵车。
2、非双回路电源泵站按照3:1的比例配备应急发电机组。
其他应急物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足额储备。城市防汛物质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做足提前量,提高从容度。
各单位、镇街应急防汛物资、设施、装备的储备要根据辖区洪涝灾害特点和应急需求,按照极端条件需要,储存在各单位、镇(街道)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部分个人防护物质(雨衣、雨靴、手电等)和工具(铁掀、铁镐)提前发放应急队伍手中。在重点防汛排涝区域,做好救援设施(救生衣、救生圈)、排水 设备(泵车)及防汛物资(阻水沙袋、警示标识等)的预置。做到装备器材在库,物料上堤、上坝、上关键部位,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附件3:
地下空间出入口防汛挡水墙设置标准
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设置防汛挡水墙标准要求为:
1、推荐优先使用防汛专用挡水板,挡水板材质: ABS/不锈钢 /铝合金。建议使用规格为70厘米×17厘米×10厘米的吸水膨胀防汛专用沙袋,沙袋材质为加厚帆布,使用周期为3年。
2、按照24小时降水量100毫米准备,地下空间出入口设置 挡水墙,高度应依据市区道路积水深度的最大值准备,垒成高60厘米、宽70厘米的密实墙体。以地下空间出入口宽度10米为例,高60厘米、宽70厘米的墙体,需用沙4.2立方米,以70厘米×17厘米×10厘米的防 汛专用沙袋计算,每个沙袋装0.012立方米沙, 一道防线至少需 要沙袋350个,重点部位需要加强防护的,可设置两道以上防线,所需沙袋数量乘以350个的倍数。
3、每个地下空间出入口按照350个标准沙袋储备。装好沙子的防汛沙袋按需按量存放在出入口就近位置。
4、当市区内24小时降水量超过200毫米时,洞口挡水墙高度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5、沙袋应交叉叠砌,分层错缝垒筑、压实,有条件的可结合阻水挡板与帆布,增强防水效果。
【word版】
兖城汛旱字〔2023〕1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docx
【PDF版】
兖城汛旱字〔2023〕1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兖州区城区防汛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