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46529H/2023-01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4-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4-23 11:02 信息来源: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区文化和旅游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了逐一销号,切实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9月1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鹏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整改具体负责人。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取得整改实效。定期调度党组成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工作中,做到了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的认真抓好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进主责主业工作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领域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有差距。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能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问题。(1)2019年以来,党组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重要讲话和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究学习,也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2)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2019-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未见班子成员学习记录及相关资料;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缺少对文化相关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3)文旅融合发展新思维树得不牢,融合效果不明显。2019年以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如何深化机构改革,没能充分发挥整合优势。目前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区文化演艺服务中心没有发挥应有的管理职能,日常管理及业务工作仍为原单位自行开展;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职能业务工作开展较少。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不够彻底,文旅系统工作关系不理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先后召开了5次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重要论述以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等有关内容,传达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家博物馆的老专家回信、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认真制定了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力量。(2)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并落实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领域的重要论述。在学习计划基础上,精心调整或增加了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会上积极开展了学习研讨,明确了会议记录人,会后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2022年1-11月,已开展了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此外,对2019-2022年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文本、交流研讨材料、会议纪要等材料进行了规范整理。(3)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2022年8月,配齐配强了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刘辉同志任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马凤秋、汪亚军、徐月强3名同志任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2022年9月,该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对区文化演艺服务中心班子进行了重新调整。印发了《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兖文旅发〔2022〕17号),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局党组成员、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田波同志分管文物、旅游、市场管理、交流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按照职能开展业务工作,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

2.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上仍有不足的问题。(1)承担的区委区政府重点考核任务工作成效不佳。2019-2021年连续3年文体生活群众满意度市排名逐年降低,2021年位列第11名。区文化和旅游局仅召集镇街文化负责人开会研究,未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对镇街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工作指导和主动谋划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多。2019-2021年财政拨款共计118.8万元为农家书屋更新图书,实际利用率不高,存在重建轻用现象。对“一年一村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开展情况监管不力,存在未建立台账、部分村实际未开展、部分合并社区演出场数不足,活动记录时间与实际演出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实地调查41个村(社区)应演出的96场戏中缺26场。如新兖镇大马青村2019-2021年没有开展演出活动,兴隆庄街道由四个村合并的四庄新村,2021年只演出一场。(2)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有待加强。2020-2021年仅有1次局长办公会学习《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二条措施》,未见其他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记录。制定的《区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内容简单,未明确到具体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对文化市场、旅游行业的疫情防控的主动监督检查较少,没有形成常态化、日常化监管氛围。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9月16日,制定了《2022年文化生活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细化方案》, 9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兖州区文体生活群众满意度工作督导检查通知》,联合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了3个督导组,对10个镇街、26个村居开展满意度督导工作,对镇街、村居文化活动记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形成了《兖州区文体生活群众满意度工作自查报告》。9月起先后组织开展了兖州区中老年文艺汇演、中老年歌咏会、美术书法作品展等品牌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着力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加大对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的指导检查力度,对镇街村居农家书屋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制定了《兖州区农家书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以农家书屋为主阵地,2022年以来组织策划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 共享阅读新时代”“齐鲁书香节”“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之我爱阅读100天读书打卡等线上线下阅读活动4000余场次,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2022年以来已开展了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480余场次。加强对“一年一村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的日常检查与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活动开展成效。完善“一年一村一场戏”工作台账,记录留存演出村居、演出时间、活动开展图片等内容,确保演出实效,提高演出质量。(2)加强疫情防控精神学习,对优化疫情防控20条措施、疫情防控新十条等进行了强化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重新修订了《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业务科室、局属单位疫情防控职责和责任人等措施。对文旅行业开展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文旅市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单位立行立改,严防“带病经营”,确保不放过一处细节,堵住漏洞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对花海彩田景区的疫情防控检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3.关于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工作有缺位的问题。(1)在统筹发展文化、文化创意、旅游事业产业方面思路窄、步子小,缺少整体谋划。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相对滞后,产品同质化、低层次问题较为突出,缺乏主导产业引领,特色精品品牌和拳头产品打造不足。当前我区90%为中小微文化企业,文创产业发展没能紧密对接我区制造业优势。没有深度挖掘、科学利用兖州人文历史、文物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旅游资源,例如金口坝、郑氏庄园、青莲阁、天主教堂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闲置。旅游商品文化多为“兖绣”等传统手工艺产品,产品较为单一缺乏创意,在拉动旅游消费、扩大景区文化传播推动力不足。(2)文物保护意识树得不牢,文物安全监管和保护工作存在被动。2019年至今没有开展1起对文物保护的执法;2021年区检察院对市级文保单位响铃阁、郑氏绣楼、郭氏民居、郭村民居和县级文保单位谢家楼等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后,未见研究文保相关工作。(3)执法力度较弱,业务不熟练,工作态度不认真。2019-2021年仅有执法案卷16件且存放散乱,文书中对处罚事实表述不清晰,不精确;2021年出现两个1号案卷,2、3、4号案卷时间与编号先后顺序错乱。

整改落实情况:(1)指导文旅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召开了兖州区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座谈会。加大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的推广和宣传力度,组织了我区凤之羽汉服、启智文创、内涵文化、兖曲社等特色文旅企业入驻“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惠民消费平台,提升企业知名度,拓宽文旅产品销售渠道。2022年7月发放了牛楼小镇文旅惠民消费券1.18万元,推进了全区文旅消费市场复苏。兖绣、英华汉服等4家非遗工坊已认定为市级非遗工坊。英华汉服在牛楼小镇开设了实体店工作室,成为弘扬汉服文化的“网红打卡地”,实现景区和文创企业的双赢发展。推出了精品文物线路和非遗研学旅游线路。联合拍摄了“九州福地 端信兖州”“跟着旅发大会游兖州”“兖州古八景”等兖州文旅宣传片,通过新媒体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了“端信兖州”品牌知名度。积极推进“山东手造”进景区工作,协调了景区与手造企业开展合作,目前凤之羽华服、兴达酒业、糖画等手造项目都与花海彩田景区进行了合作。(2)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2022年12月11日,区文化和旅游局向区政府专题汇报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情况。为郭氏民居、郭村民居、郑氏绣楼、响铃阁等文物保护单位制作了文物标志碑,为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63块,配备灭火器22组。2022年10月,郭氏民居抢险加固工程争取到市级文物保护资金21.422万元。2022年11月,天主教堂大修道院、印刷所项目计划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济宁市兖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属地镇街,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对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执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如实填写《文物执法巡查登记表》。通过近期的文物执法巡查,未发现文物保护违法行为。(3)不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文化娱乐、旅游、广播电视、电影和出版等文旅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旅市场环境。切实做好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业务提升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熟练掌握业务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印发了《区文化执法大队关于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切实推进工作态度的转变和提升。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能力,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案卷,做到处罚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完整,同时规范了案卷归档工作,按照规范流程编排案卷号,确保一案一号并专人存档,杜绝出现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方面问题

4.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1)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落实不到位。2020年党组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照搬照抄其他单位文件内容。2019-2021年每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及述职报告中均有大段内容重复。(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近三年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严重缺失。2020年度只有一次总结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未见2019年度、2021年度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分工中纪委派驻干部分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派驻监督代替单位自身监督;派驻纪检组成员在外挂职学习期间,党组会议没有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列席。(3)开展廉政教育较少。对本系统本单位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公开通报,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学习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了管党治党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有关工作;对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自查报告及述职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内容重复等问题,切实转变文风。(2)2022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作风建设工作1次;4月29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学习了多起有关作风建设的《通知》《通报》等文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论述和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文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前,邀请联系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高连慧同志列席。(4)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了市、区警示教育暨作风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对文旅系统内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5.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干事创业劲头不足。(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3名党组成员中1名没有参与分工,1名长期在外挂职学习,1名只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2)存在编造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嫌疑。会议记录人本人未参加党组会议,根据各相关科室提供材料整理形成会议记录、纪要,部分参会人员不了解会议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6月,区委任命郭川同志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8月,区委任命徐雁鸿同志为局党组成员,进一步配齐配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8月19日,印发了《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兖文旅发〔2022〕17号),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分工更加明确,作用发挥更加充分。(2)明确了局党组会议记录建档工作由局机关党建科负责人负责,会上将研讨情况记入会议记录本,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会议影像资料及时整理留存归档。建立并执行党组会议记录审核制度,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审核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会议记录协同审核把关,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规范,信息全面无误。

6.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20年《文旅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与2021年印发的文件内容完全相同。(2)民主生活会搞形式。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两名班子成员对同一名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一字不差。未见2019年、2020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3)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疏漏。对下属单位党员和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得不严。机关党支部部分老党员未能长期坚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费收缴不规范,记录混乱。2020年三、四季度机关党支部党费收据与记录合计不符;2022年1、2月党费未收缴。个别党员发展程序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11月9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作风建设有关问题,通过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对党组文件的印发实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内容重复等问题,切实转变文风。(2)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了核对,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造成的材料归档失误,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2019、2020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等材料进行了规范整理。(3)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向支部退休党员传达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让退休离岗不离党,感受党组织的温暖。规范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前,提前通知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召开了文旅系统党务干部培训会,对8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开展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党员管理等党务知识培训,使局系统各支部党务干部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业务知识。目前各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按月收缴党费。同时按照实际交纳数额,对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对,对党费收交记录进行了规范。对个别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完善。

7.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严的问题。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扎实;谈心谈话动作缺失;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填写不全,内容过于简单,记录前后不一致,有逻辑错误等问题。未见2019-2021年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党支部支部书记上党课材料;2019-2021年机关党支部支委班子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等台账资料未留存;2021年机关党支部无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及相关材料;文化馆、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光明影剧院、文旅中心党支部无2019-2021年评议票、民主评议表;2019、2020年机关党支部未组织普遍谈心谈话,2021年未覆盖全体党员干部;2019年8月文化馆、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和机关党支部选举新一届支委会材料仅有会议记录;2019-2021年执法大队、光明影剧院党支部所有活动记录仅条目式列举,无具体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行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2022年底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下属8个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查缺补漏,认真整改。(2)召开了文旅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和支部建设问题“回头看”工作会议。机关党委对下属8个支部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支部换届选举等党建资料全面“过筛子”,进行了梳理完善,督导各党支部严肃组织生活,对各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党支部对2019-2021年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材料进行了规范留档;局机关党支部对2019-2021年支委班子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等台账资料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及相关材料进行了留存归档;文化馆、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光明影剧院、文旅中心机关党支部对2019-2021年评议票、民主评议表进行了留存归档;建立健全了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举一反三,确保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文化馆、执法大队、梆子剧团和机关党支部对2019年8月选举新一届支委会材料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规范留存;2022年8月份,对下属8个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换届选举,配优配强了各支部新一届支委班子,相关材料做好了规范留存。要求执法大队、光明影剧院党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丰富内容和形式,杜绝条目式列举等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选人用人程序不正规,工作安排随意性较大的现象。部分分管领导分管工作由主要领导直接安排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不熟悉。局机关党建工作由下属单位正科级干部分管。没有依照三定方案,而是自行设置局业务科室,个别科室未明确负责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任免,按照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组织谈话、做好公示。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兖文旅发〔2022〕17号),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各自分管科室具体业务,向主要领导汇报,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程序,明确党建工作由郭川同志分管。综合考虑三定方案规定和局机关正常运转、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妥善解决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党组书记对巡察后续整改继续负首责、负总责,特别是对重点难点的问题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方面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真见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开展回头看。继续坚持局党组书记抓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继续坚持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实每名班子成员的整改责任,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后续整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问责问效,确保真整改见真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加大对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的指导检查力度,对镇街村居农家书屋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制定了《兖州区农家书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文旅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局党组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我们一定以本次巡察工作为动力,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奋力走在前,建功新征程,以扎实的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412632;电子邮箱:yzswgxj@163.com。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