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3-008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困难学生资助 |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全区经审批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有正式园籍的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办理流程:幼儿园提前告知资助政策,每年9月30号前,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免保教费手续。
2、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全区经审批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具有幼儿园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元,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办理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幼儿监护人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直接确认,由监护人申请后予以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含教辅材料)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2、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可兼得)
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核实身份信息、公示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接确认,由监护人申请后予以资助。
3、资助项目: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年每生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年每生200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生600元。
办理流程: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具困难证明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直接确认,由学生家长申请后予以资助。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每年9月30号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年免学费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免学费手续。
2、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办理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资助项目:免学费
资助范围: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2、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享受,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10%确定。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贷款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的贷款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与利率:按贷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五、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补偿对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或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
补偿额度:本专科生,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不足8000元的,据实免除;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不足12000元的,据实免除。
资助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兖州区教体局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37-341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