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3-083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3-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兖政办字〔2023〕13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2 16:20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全区重点防护对象涉及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48家粉尘涉爆企业,9家金属冶炼企业,11家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4家涉氨制冷企业。《山东省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2年4月修订印发,《济宁市工贸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2年9月修订印发,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牵头编制了《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济宁市兖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完善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切实增强应对、防范工贸行业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更好的实现防范系统有效、决策科学合理、应急指挥顺畅、应急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1月,区应急管理局着手起草《预案》,积极研究与省、市总体预案的衔接,深入镇(街)、村(居)和各部门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我区实际,重新调整修编总体预案部分内容,于2023年2月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2月中旬将《预案(征求意见稿)》送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单位)和10个镇街征求意见建议。经征求意见,17个部门(单位)和10个镇街均无修改意见,形成了《预案(评审稿)》。

2、2月17日,组织专家对《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对预案文本进行了完善,形成了《预案(草案)》。


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徐鹏宇

联系方式:0537-3420200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