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51722N/2023-077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配分类 退役军人
成文日期 2023-03-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退役军人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
发布日期: 2023-03-13 14:11 信息来源: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二、享受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过国家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补贴标准:

参训学员免收培训费、住宿费,并根据学员实际参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补贴(不含汽车驾驶专业)。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享受一年内三次就业推荐服务。

四、流程材料:

(一)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通过关注“军创摇篮”公众号进行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公众号页面,点击左下角就业创业,点击右侧教育培训<未注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请注册后报名,注册后需县市区审核通过,方能参加报名。如审核时间较长,请及时联系所属县市区就业创业科负责通知,联系方式附后>,点击右侧在线报名);

2.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和报道县市区,按照规定上传个人和退役证件照片,关注推送信息,了解审核、录取等内容。同时收到录取信息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到所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入学通知书》。

(二)材料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退役证、入学通知书到承训机构报到入学。

五、经办渠道: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按照市局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