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3-076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 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3-13
10:4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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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享受条件:
1.创业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2.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3.创业者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个企业补贴标准为1.5万元
四、流程材料:
(一)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
1.《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报表;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五、经办渠道:
1.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 现场办理地点: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六、办理期限:
即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