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522020XE/2023-076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人社局 组配分类 企业(个体工商户)
成文日期 2023-03-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 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3-13 10:4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享受条件:

1.创业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2.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3.创业者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个企业补贴标准为1.5万元

四、流程材料:

(一)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

1.《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报表;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五、经办渠道:

1.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    现场办理地点: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六、办理期限:

即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