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3-009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执行措施
成文日期 2023-03-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监督方式(争取土地指标、严守耕地红线、采煤塌陷地治理、全面落实“林长制”)
发布日期: 2023-03-10 16:46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序号

任务事项

执行举措

实施步骤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监督方式

15

强化土地挖潜,统筹抓好增减挂钩、小挂钩、占补平衡,力争落实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以上;

1.制订落实2023年度要素保障方案,编制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分级分类有序组织建设用地报批。

2.积极推动增减挂钩项目、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保障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一季度:1.与各镇街、相关单位对接重点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制定要素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有序组织建设用地报批。

2.组织各镇街报送增减挂钩项目、小挂钩项目,开展项目审查、立项。

二季度:1.推动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批;有续组织建设用地报批。

2.推动增减挂钩项目、小挂钩项目立项并组织实施。

三季度:1.有序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成熟一个保障一个。

2.推动增减挂钩项目、小挂钩项目实施。

四季度:1.有序组织建设用地报批,对上争取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需求。

2.推动增减挂钩项目、小挂钩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全庆磊

用途管制科

甘运贤

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通过0537-3412893向我单位反映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

15

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力争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700亩以上。

一是成立处置专班,分解任务下达相关镇街;

二是加大推介力度,鼓励优先用于新上项目,督促意向用地企业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坚持以用为先,采取督促开工、合作新上项目、土地收回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土地。

一季度:梳理台账、对接相关镇街和用地企业提出处置建议

二季度:计划完成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200亩

三季度:计划完成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200亩

四季度:计划完成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300亩

王国营

权益利用科

张  勇

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通过0537-3412893向我单位反映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

23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创新推行田长制“五个一”机制,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9.6万亩以上。

1.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讲镇街行活动,发放耕地保护“一张图”,实现村民按图种地。

2在永久基本农田区树立标识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3.更新田长名单,完善巡田制度,明确田长工作职责,督促各级田长巡田。

一季度: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讲镇街行及“送图入村”活动,让耕地保护政策进镇街、进村居,使耕地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二季度:制作耕保宣传明白纸、宣传标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等,不断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力度。

三季度:督促各镇街田长制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田长,积极推荐申报市级田长风采评选。

四季度:结合实际开展田长培训,增强田长业务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全庆磊

耕保科

李洪明

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通过0537-3412893向我单位反映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

49

治理采煤塌陷地3400亩以上。

积极与各煤矿企业及有关镇街对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一季度:确定2023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位置和面积,并完成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初稿,据各方意见优化完善规划设计方案。

二季度:完成项目招投标;

三季度:推进项目治理;

四季度:推进项目治理,组织项目验收。

全庆磊

生态修复科

王守忠

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通过0537-3412893向我单位反映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

50

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持续推进造林绿化。

1.制发林长制文件,完善林长制平台信息,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2.加强古树巡查监管,开展古树修复维护、完成古树级别认定,完善“树长制”平台信息;

3. 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重点加快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等重点区域绿化提升。

季度:1.制定印发林长制有关制度文件,开展古树现状调查,制定古树修复方案;2.制定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季度:1.加强巡林监管,开展古树修复工作;2.开展春季植树造林。

三季度:1.开展林长制示范乡镇建设活动,完善古树“树长制”;2.加强树木管护。

四季度:1.做好年度林长制绩效评价考核工作;2.开展古树修复验收工作。

朱  磊

林草湿地科绿化办

叶  健

王  磊

定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通过0537-3412893向我单位反映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