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3-0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今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坚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执法有机结合,积极依法履行部门职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专门成立了有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局重点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细化任务清单,及时制定了《2022年兖州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计划》和《2022年兖州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要点》,健全法制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法制建设情况汇报,对时间紧迫的法制建设重要事项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将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确保了普法工作的严格落实。
(二)突出行业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抓好党组学习,坚持示范引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其他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严格学法用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以自学为主的方式,明确学习任务,规定法制教育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个小时,从而保证了学习时间和效果,而且全体执法人员都参与了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使我局普法教育学习人员得到了全覆盖无遗漏。全体人员也从自身抓起,把工作做细,不断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自觉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素养。全力推进了“边执法边普法”工作落实。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进执法实践
1.严格依法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市局生态环境工作任务要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各项任务目标,精准分工,责任到人,重点抓好落实。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每月开展专项执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实现闭环模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连续2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项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自学自考活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综合执法常态机制,完善以综合执法为手段,双随机系统为载体的监管模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2022年,全年执法人员共出动2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检查企业1800余家次。移交公安行政案件2件,参加应诉案件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件,使案件都得到了有效处置,依法全面履行了生态环境监管职能。
2.发挥法治利剑作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为更好发挥依法行政作用,提高执法效能,我们不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切实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征求意见和调研工作。做好新标准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建立案件线索清单制度,根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要求违法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四)聚焦环保主题,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
着力创新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媒体和公众参与力量,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一年来,始终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总战略;以正面引导、团结鼓劲为总方针;以注重实效、促进参与为总目标,努力构建起多维度全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素养得到了很大提升,守法意识得到了有效增强。在宣传工作中不断丰富“6.5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17低碳日”等固定节日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内涵,采取一年一主题,一次一案例的宣传运行模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受教育人数次次攀升,活动形式和效果得到广泛好评,今年共组织大型广场集中宣传活动3次,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次,执法入企帮扶随机普法宣传十余次。同时,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矿山”等创建活动,并与中小学“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推选合并展开,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今年共有20余人次获得了省市两级“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称号,使普法宣传方式得到了很大创新,普法宣传效果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我局是以行政执法为主的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法律知识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执法效能的最大发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学习为重点,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制宣传,强化法律约束,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宪法宣传,持续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大“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力度,以明年环境日山东主题年活动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宣传时效,以实战的姿态来检验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宣传效果,努力打造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新阵地。
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决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强化局机关各科室普法主体责任,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主责意识,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寓普法于执法过程之中,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坚决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