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522020XE/2023-076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
成文日期 2023-02-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2-20 10:31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享受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流程材料

(一)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

1.《济宁市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五、经办渠道

1.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现场办理地点: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六、办理期限

即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