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3-007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2022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优评选标准和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2-01 15:28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高中学校没有如期进行体育测试,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测试并已成功上传成绩至体测平台的,评优中采用;未测试或成绩未上传的不设置体测成绩门槛条件。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三)省级优秀班集体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学生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在籍学生总数的5‰确定,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在籍学生总数的1‰确定,省级优秀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行政班级总数的5%确定。以上评优名额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各地学生数量和办学情况分配至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再分配到各县区,区教体局依据学籍数和班级数分配到各高中学校,对因违规办学收到省级通报的相关学校,名额进行核减。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重点向毕业年级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学校推荐

1.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评选政策和培养类型特点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并进行组织发动。

2.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以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定推荐人选。参评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陈述、展示。

3.学校评议。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的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4.校级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推荐报送

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班集体及评选程序进行审核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符合要求的人选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省级审定公布

省教育厅对各市推荐的人选和班集体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处理,经审核并查实有问题的推荐对象,取消该名额,不再递补。经审核确定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名单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个人荣誉记入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包括《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请务必使用附件中 2022 年度新表格。

(二)报送方式。普通高中学校评优相关材料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日—3月31日。

(三)上报时间和联系方式:各高中学校于2月2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加盖学校公章)一份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同时发送到yzjjk66@126.com。由于需要预留出县级和市级的审核时间,请各学校于3月7日前在学籍平台上传完毕。联系人:

赵珊,联系电话:341427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查。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