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统筹谋划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统筹协调,全面贯彻新发展观念,从精简办事流程、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探索创新,着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一、做好“放”的减法,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湛江市自2021年开始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运行。2023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达100%,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高采购效率。二是鼓励远程开标,推动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实现“不见面”远程电子开标,截至11月底,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率为99.3%,切实减轻企业投标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全力提高远程异地评标覆盖率。联合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通知》(湛财采〔2022〕33号),全省首创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其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统一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模式组织采购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政府采购异地评审项目17宗,采购预算金额 13462.24 万元,为完善公共资源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共同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打下基础。四是印发了《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在湛江市全域推广一责任承诺书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强调将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纳入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监督评价范围,提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管理的规范性。自推行以来,湛江市项目使用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总计1896笔,投标替代保证金5565.48万元。
二、做好“管”的加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一是加强对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湛江市财政局2023年抽取了 15 家采购单位 2022 年度 67 个政府采购项目(含 21 个电子卖场、6 个自行采购),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14个方面依法采购和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2023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将抽查频次与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以及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抽取10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三是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通知》,推动公共资源跨区域协同发展,实现优质评审专家资源合理共享,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质量。四是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效率。2023年以来,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共受理投诉11宗,投诉处理的平均时间是14.3个工作日,较法定处理时限效率提升52%。
三、做好“服”的乘法,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策法规水平。湛江市财政局每季度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业务轮训班,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加强内控管理能力,增强系统使用技能,熟练规范使用采购系统,进一步适应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管理要求。参与角色包含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累计参与人数超1000人。二是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为“银企”双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建立起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在融资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2023年以来,已促成“政采贷”业务231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19369.57万元。(李田娣、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