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3-07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山东鼎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食品级软纸淋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919066
电子信箱:hbj3945008@163.com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鼎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食品级软纸淋膜项目 | 济宁市兴隆庄街道工业园路5号 |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鼎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食品级软纸淋膜项目建设地点为济宁市兴隆庄街道工业园路5号。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约67000平方米。 |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印刷、淋膜、胶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氧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废活性炭、内包装材料或直接沾染有机液体的物品、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废活性炭和内包装材料或直接沾染有机液体的物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由厂家回收处理。 4、噪音: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水墨印刷机、淋膜机、方底制袋机、尖底制袋机、全自动手提袋机、汉堡糊盒机、加热中封机、分切机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