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包含事项名称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三)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五)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六)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
(七)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八)工伤认定
(九)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十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十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十三)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
二、牵头单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
五、受理条件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要求缴费。同时若存在其他统筹区缴纳社保记录,可一并申请转移。
(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在泗水县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向泗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三)居民社会保险登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要求进行缴费。若在其他统筹区参加过居民养老保险,可一并申请转移。
(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
(五)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六)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原在泗水县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
(七)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八)工伤认定。1受理泗水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3.申请时限符合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九)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的个体工商业户雇主及其雇工,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及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
(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十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等。
(十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十三)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居民。
六、申请材料
(一)公共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二)每个事项子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2.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现场办理:《济宁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
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变更后的户口簿、转入地出具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转出地出具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5.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6.失业人员事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①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②现场办理:本人办理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7.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①本人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②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8、工伤认定:必要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以单位名义申请应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公章,受伤职工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并按手印;受伤经过简述处应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详情可附页。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初次治疗工伤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住院治疗的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复印件;驾驶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提交驾驶证复印件和行车证复印件;现住址相关证明材料;上下班合理路线图。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事故经过的相关有效证明和外出证明复印件;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复印件。3.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应有单位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5.代死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应提交与死亡职工的有效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复印件。6.个人申请的提交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不少于两人,首先选择现场目击证人,其次选择知道前因后果的相关证人)。证人证言应包括以下内容:(1)证人身份、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与申请人关系;(2)证人当时在哪里,在干什么;(3)所见、所听、或所参与事故经过(时间、地点、事件);只写客观情况,不写主观意见;(4)签名按手印,注明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5)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应写明交通工具、肇事车辆、上下班时间、上下班路线(是否合理)等。7.工伤职工发生事故当月考勤记录复印件。
9.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无
10.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无
11.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1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的: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参保人死亡的:家属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借记卡;
出国定居的:参保人提供注销户籍证明、身份证、银行借记卡。
13.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无
七、办事流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等材料,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相应参保缴费信息自动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网上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推送,自动开户,无需企业申请(未实现自动开户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需现场办理)。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向泗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即时办结。审核通过的,开立企业社会保险账户,录入工伤缴费比例;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三)、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提供办理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要求进行缴费。若在其他统筹区参加过居民养老保险,提供变更后的户口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并申请转移。
(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人员信息,及时向转出地县社保经办机构寄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复印件。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后,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进行结息处理,打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寄送转入地县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到账后,及时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五)、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综合柜员受理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登录济宁市社保事业中心官方网站办理即时办理。
(六)、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
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社业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业务”—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点击“自助打印”—点击“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按照提示生成转迁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向泗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即时办结。审核通过的,出具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七)、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现场办理:申请人向综合柜员窗口提交材料,即时打印;网上办理: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即可办理。
(八)、工伤认定:
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网上政务大厅,从“个人办事”或“法人办事”中找到“工伤认定”—“申报”根据提示按照要求填报提交相关信息材料。纸质材料可邮寄或送至济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存档。
现场办理: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向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保险科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2.调查核实:科室对申报材料相关事实进行审核,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进行调查;3.决定与结果送达: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工伤认定申请在承诺工作日内进行业务审查、作出决定,工伤失业保险科现场发放,对领取不便的免费邮寄。
(九)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1.单位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由职工本人或新参保单位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送达;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4.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取手续。
(十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由职工本人或新参保单位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送达;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十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1.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的,需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死亡的,家属需提供带户口本、身份证;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注销户籍证明办理;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3.符合规定的,对于未办理济宁社会保障卡的,可直接办理医疗账户一次性支付;对于医疗账户金额已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的,可由社保卡办公室开具证明前往银行注销卡结清医疗账户余额。
(十三)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1.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查询、打印;代办人办理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经办服务大厅办理。2.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自助查询、打印。3.个人通过“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业务办理(个人)注册登录后查询、打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理时限
1.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30 个工作日。
2.工伤认定:规定时限:法定时限60日,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承诺时限:对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4.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法定45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5.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法定45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6.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即时办结。
7.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即时办结。
其他事项均为即时办结事项。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链接:济宁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http://60.211.255.251:8082/hsp/logonDialog_114.jsp);
受理窗口: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双全双百”专窗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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