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488Q/2023-083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住建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兖政办字〔2023〕3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20 15:46 信息来源:兖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兖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济宁市兖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兖政发〔2022〕9号)文件要求,区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抄送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以及《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2〕65 号)

三、出台目的

为提高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行业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分类、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三大类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提供明确的指引;对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应急结束程序以及事故调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均做了详细的说明。

二是《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以分管副区长为指挥长,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指挥体系,将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并明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确保抢险救援体系运行良好顺畅。

三是《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了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8个保障组,确保事故发生后有人指挥、有人行动、有物资储备、有技术支持。

四是《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做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和要求;同时,对在突发事故过程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部门和人员惩罚措施也做了说明。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赵琅

咨询电话:0537-6621695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