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3-07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补贴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家政服务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1-19
15:51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1、政策内容:家政服务机构与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2、政策支持范围:在兖州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3、所需申领材料:①《济宁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②《济宁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③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④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⑤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家政服务机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时提供)或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身份一致的银行账号。
4、办理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提交申请;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将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单位名称、人员名单和补贴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③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责任单位:兖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责任科室:就业服务科
7、责任人:吴合国 联系电话:341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