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3-07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补贴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1-19
15:48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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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内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自2022年3月22日起,暂停受理此项补贴新增业务,待《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后按其规定执行。原已享受补贴的人员,享受至补贴期满,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规定执行"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2、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3、所需申领材料:①《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②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③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办理流程:
网办流程: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现场办理流程:①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责任单位:兖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责任科室:就业服务科
7、责任人:吴合国 联系电话:341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