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兖州区漕河镇政府驻地;电话:0537-38222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漕河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2022年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56条,包括镇街动态25条,公告公示2条,镇街文件2条,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2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其他信息2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漕河镇”公开179条信息。通过“今兖州”APP政务号公开198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漕河镇制定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追踪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以微信公众号、今兖州APP为阵地,打造“漕河镇”微信公众号、“漕河镇”政务服务号,发布乡镇基层工作实况、学习教育、惠及民生等相关信息,让群众知晓更多便民信息。

微信公众号

“今兖州”APP政务号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镇政务公开体验区与镇为民服务大厅相结合,让群众在办业务的同时体验政务公开,并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定期更换报纸、文件等刊物,加强群众的政务公开体验。

政务公开体验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
三是强化队伍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点,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镇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涉及教育领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方面信息依然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公开活动的形式创新少。公开活动缺乏吸引力,群众参与度不高,举办一些活动时,我镇虽通过网站等途径进行了公开和宣传,但活动范围依然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公开活动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镇目前从事政务信息公开人员1人,且为兼职,政务信息队伍力量还不够壮大,后备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
(二)下步措施
一是增强政务公开覆盖面。创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充分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有数量、有质量的政务信息。
三是强化政务队伍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漕河镇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无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了政务公开体验区,便于政务公开查询。为镇党政办配备了政务查询专用电脑,方便群众快速检索所需信息。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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