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3-03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1-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草案解读】济宁市兖州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3-01-10 16:03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一、决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医药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区委、区政府成立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层次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中医药工作,确立了全区中医药工作在济宁市地区的领先地位。全区中医药群众基础好,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较高,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出显著预防和治疗效果,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医、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医、更加自信地使用中医。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提升服务水平、开放融合发展、完善保障体系,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以建设中医药强区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全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四、决策目标

聚力建设中医药强区,以中医药重点项目为引领,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六大工程”,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力求全区中医药医疗、科研、人才、产业、文化等领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五、决策措施

1、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疗效为本”的硬道理,把疗效作为衡量中医药工作的金标准,补齐健康服务短板弱项,加快提高中医药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强化“治未病”思维的应用,强化早期干预和医防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工作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

2、开放融合发展。强化服务大局、协调联动的能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全局,让中医药成为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医和中药融合发展,中医药工作充分体现本地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树立本地中医药品牌,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丰沛动力。

3、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政府领导、管理和发展责任,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落实政策集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积极主动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强大合力,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培植丰厚土壤。

草案解读联系人:张民

联系电话:0537——892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