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2-077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教委,各区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开展,抓好校园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由镇(街)教委、区直学校幼儿园推荐,在全区遴选确定一批学校安全管理专家,建立兖州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主要在全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安全工作(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相关人员中选聘。
1、政治思想坚定,热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原则性强,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要求。
2、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3、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区组织开展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活动。
二、工作职责
1、接受市区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并对本辖区本单位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2、定期研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3、参加区教体局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调研和检查活动。
三、申报程序
1、专家聘用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同意,区教育部门审核确定的原则。
2、各镇(街)教委、区直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报,也可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在本人愿意的基础上,由单位推荐。
3、申报人须填报《兖州区学校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后,经所在单位盖章(镇街学校教委盖章),报区教体局审核,确定人选后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布,向受聘人下发聘书。
四、专家管理
1、原则上每个镇(街)推荐3人,区直学校500名学生以上的推荐1人;2000名学生以上的推荐2人。
2、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3、对入选兖州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家库的专家,区教体局根据其工作情况在各类评先树优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工作突出的专家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专家予以解聘。
五、申报要求
各镇(街)教委、区直学校幼儿园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
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表请于9月29日前报区教体局安监科,联系人:龙岩;电话:3411946,邮箱:Yzjtjajk3411946@163.com。
附件:兖州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家推荐表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兖州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家推荐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电子照片粘贴处 | ||||
单位电话 | 个人电话 | ||||||
身份证 号码 | 在岗情况 | ||||||
家庭住址 | |||||||
所在单位 | 职务职称 | ||||||
现从事 工作 | |||||||
主要工作 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从事工作及职务 | ||||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意见 (镇街教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区教体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