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2-049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结果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8-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公告(2022年8月2日)
发布日期: 2022-08-03 17:03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8号),现将2022年7月27日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决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表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

煤矿安全监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执法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相对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

处理依据

处理决定内容

1

2022727

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1.F9305工作面轨道顺槽2棵单体液压支柱超高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2.F9305工作面胶带顺槽采用锚杆、锚索等支护形式,锚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等未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规定。3.矿井未将F9305工作面较大风险内容进行公示,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F9306轨顺反掘使用刮板运输机运煤,刮板运输机被浮煤掩埋,未及时清理,不符合《F9306轨道顺槽(反掘段)作业规程》“溜子司机要经常清扫机头(尾)附近的浮煤”规定。5.现场试验F9306轨顺反掘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广播声音小且存在杂音,无法听清应急指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6.F9306运顺500-550m处、630-780m处未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7.F9306运输顺槽第一组隔爆设施安装在距巷道开门口约400m位置,大于200m,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4规定。8.查询安全监控系统,井下分站未设置故障闭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9.F9306轨道顺槽带式输送机在机尾处有两处托辊转动不灵活。10.F9306轨道顺槽带电电缆盘圈存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11.25度上车场处绞车,对钢丝绳检查用的游标卡尺损坏,不能正确读数。12.F9305工作面组合开关(编号:127-17-10)对前部刮板输送机(90KW)过负荷整定值为110A,大于电机的额定载流量。13.F9305综采工作面干线电缆G1选用电缆型号为3*70,不符合《F9305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开采方案设计》“干线电缆G1选用3*95”规定。14.19.F9306轨道顺槽带式输送机皮带宽度为67cm,宽度小于原皮带宽度(80cm)的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责令改正

15.F9306轨道顺槽反掘开门口处未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锚索间距约为3.2m,不符合《F9306轨道顺槽(反掘段)作业规程》“锚索间距为2m(误差±200)”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16.F9306轨道顺槽反掘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正对甲烷传感器,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5.8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同时对责任人综掘二队队长梁XX罚款1千 元整。

17.F9306轨道顺槽馈电开关(编号:124-7Z-46)7月21日与23日未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同时对责任人综掘六队队长王XX罚款1千 元整。

18.变电所开关柜(编号:124-31-21),过流保护整定值为183.2A,负荷电缆型号为MYJV22-3*35,电缆载流量为140A,过流保护值偏大,不能对电缆起保护作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19.主井下井口处型号为MYJV42-3*50与MYJV22-3*35的电缆直接相连,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同时对责任人运转工区区长王XX罚款1千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