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2-04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2-07-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自然资源局】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9号议案的答复(关于提高苗木花卉政策性保障水平的议案)
发布日期: 2022-07-20 16:21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吴XX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苗木花卉政策性保障水平的议案》收悉。您们的建议对我区今后林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高的指导作用。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出发重大决策,事关粮食安全,事关14亿人的生存问题,事关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筑牢粮食安全防线,近年来,国家在耕地保护顶层设计上,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密集出台,越来越严、越来越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发布,文件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不得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综上所述国家层面上限制在耕地上发展种苗花卉。目前,各地正在开展退林还耕(耕地卫片执法)行动,仅2021年我区耕地流向林地面积数就为5000余亩,当前我区苗木花卉大多种植大多位于基本农田内。在林业产业相关优惠政策方面,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现行政策及上级规定进一步细化研究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对于农业政策性保险问题,我局会与保险代理机构积极对接,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当前,全区苗木花卉产业处于转型期。我局会根据林农需要,结合省、市十四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作,强管理、提质量、上水平,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以点带面,充分利用示范效应,促进我区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们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人:王宗伟    电话:345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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