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三、政策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五、申请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申报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申请材料 1.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立账户复印件 4.近四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七、办事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小微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 0537-3413791 十一、办理地点 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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