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22-036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成文日期 2022-06-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兖州段)建设用地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6-24 23:40 信息来源: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兖州段)

建设用地编制说明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兖州段)建设用地应呈报省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项目申请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20199月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鲁自然资函〔20191057号);20204月,通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鲁发改政务〔202055号);20213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批复工程初步设计(石化股份计项〔202110号)。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总长度510公里,设计压力10MPa,总投资51520万元。兖州段新建阀室2座。项目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

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已上报,等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该项目申请用地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不涉及国有林场、湿地、海域及生态红线保护区。

经我局核查,该项目未动工用地。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已经于202181日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山东省地质测绘院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用地涉及兖州区大安镇和颜店镇2个镇,共涉及2个村,共2宗地,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0.24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52公顷(耕地0公顷)。按权属性质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4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52公顷(耕地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该项目用地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按规定履行规划调整的论证和听证工作,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调整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符合规定要求。兖州区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中0.2452公顷农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该项目为省重点项目,已列入《山东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方案(2018-2020 年)》(鲁发改能〔2018983 号),按规定申请使用2021年度国家下达的我省的用地计划指标。

项目未纳入所经区域法定城乡规划中,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02011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开展的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及时吸收采纳了专家组意见建议,进行了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调整完善。省自然资源厅同意该项目选址,并出具了支持性文件,依据《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并于20201月核发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000202000001号)。

项目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

该项目用地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通过预审,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立项,用地预审与批准项目立项政府部门层级一致,符合有关规定。

该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0.2807公顷,其中:农用地0.2807公顷(耕地0公顷)。因初设阶段优化用地布局,严格结合建设项目应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用地等要求调整用地范围,最终项目用地总规模0.24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52公顷(耕地.公顷),用地位置与预审用地位置未发生偏离,用地规模小于预审控制规模。预审提出的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等意见,已按规定分别得到落实。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不涉及耕地占补平衡。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一)征收土地理由

20204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鲁发改政务202055),工程用地涉及临沂市、济宁市、菏泽市,项目总投资693988.49万元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2项规定,属于能源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完善山东省输气干线环网建设需要,实现沿海LNG接收站资源与中原储气库群等多资源及管道的互联互通,促进所经地市的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该项目符合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方案(2018-2020年)》(鲁发改能源〔2018983号,P24)。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二)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与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项目需征收土地0.2452公顷,申请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共涉及2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97.5万元/公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符合省财政厅、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规定的标准。土地补偿费为22.8690万元(由于政府储备土地原因,史家村已由颜店镇人民政府组织清地、西北店村已由大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清地,兖州区自然资源局按征地实施规范要求清点,现场踏勘时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总费用为22.8690万元。

济宁市兖州区已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117号)等规定,提前预存征地补偿款(预存金额:36.7800万元)。

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人(其中劳动力4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1.53亩~2.98亩,征地后人均耕地1.52亩~2.97亩。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社保安置4,可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能够做到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项目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2452公顷,我省已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26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为22.5万元/公顷,应缴纳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5.5170万元,已由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1813日足额缴纳至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编号为:18471036)已报我局存档备查。用地批准后,由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项目用地已由兖州区政府及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了征地告知、勘测调查、清点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听证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符合规定要求。

兖州区人民政府已按新土地管理法要求履行了土地征收程序,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后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认为社会稳定风险可控。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了关于对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济宁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复函(济审服企投〔201940号)。

六、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

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为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起自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的青宁线岚山站,与青宁线联通,接收青岛LNG气源,止于黄河穿越豫鲁省界山东侧,沿线途径日照市、临沂市、济宁市、菏泽市4个地级市17个县(市、区),线路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径DN1200,线路长度约为490km,全线建设9座站场、23座阀室。其中兖州段设置阀室2座。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大安阀室0.1068公顷、颜店阀室0.1384公顷。

大安阀室用地情况

大安阀室用地面积0.1068公顷,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6〕14号)第四章4.3.5可知规模管径DN1200的阀室用地指标为0.2100公顷,申请用地面积0.1068公顷,小于阀室面积控制指标0.2100公顷,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颜店阀室用地情况

大安阀室用地面积0.1384公顷,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6〕14号)第四章4.3.5可知规模管径DN1200的阀室用地指标为0.2100公顷,申请用地面积0.1384公顷,小于阀室面积控制指标0.2100公顷,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面积均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6〕14号)的规定。

该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不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七、土地复垦、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情况

经审查,项目无临时用地,按规定项目不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项目涉及压覆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矿产地一处,评估区涉及鲁西煤矿采矿权和山东省兖州市颜店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手续已上报,等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建设单位承诺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我局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签订补偿协议、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不转发用地批复,市、县政府不予供地。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本项目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本项目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九、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兖州段)申请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申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甘运贤          联系电话:0537-3404989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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