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22-065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兖政字〔2022〕1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0 16:34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编制背景和主要依据

编制背景: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区委、区政府将残疾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区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全区1676余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救助,且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做到持证残疾人全覆盖;残疾人精准康复救助力度持续加大,做到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全满足;落实《济宁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办法》,做到各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覆盖救助;对1260名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打造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梦想而奋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兖州区目前有近1.7万名持证残疾人。“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在“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21﹞71号)和《济宁市兖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编制过程

区残联认真落实中国残联和省、市残联关于《规划》起草的相关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2022年4月27日向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部分村(社区)及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召开区残联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了《规划》送审稿。后经政府行文程序于6月20日印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济兖政字[2022]15号)。

三、基本框架

《规划》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措施。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全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要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明确“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11项主要指标,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达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高于9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9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高于95%、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高于9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于9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人数不低于1200人/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不低于1500户、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达100%。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共涉及九个方面31项具体内容:一是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三是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机制,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四是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和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救助。五是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统筹推进“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持续开展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六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七是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八是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不断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九是创新开展助残服务。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创新服务,满足残疾人需求。

(三)保障措施。各级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项规划、年度计划;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级要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537—3415303

济兖政字〔2022〕1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