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11244X/2022-03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8号),现将2022年6月11日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决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表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执法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相对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 处理依据 处理决定内容 1 2022年6月11日 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1.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中:①党委书记责任制内容不全,缺少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政治教育思想工作等内容;②未设置纪委书记,缺少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③生产、安全、机电等副矿长责任制没有参与编制年度和中长期安全投入计划编制的内容;④各专业副总及科室缺少各专业编制年度和中长期安全投入计划的内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①保险机构未“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及频次”。不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监总办〔2017〕140号) 第十四条。②保险机构未开展“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投保的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投保单位提供1次b)或c)服务。b)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发布风险预警信息。c)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不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5.1的规定。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缺少对地表水体的普查内容。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四(一)8”的规定。4.矿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①五月份矿井开展月度综合检查时间滞后于召开月度双重预防工作会议时间。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②《F9306轨顺联络巷揭露老巷排放瓦斯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中,瓦斯(中毒、窒息)风险等级评估为重大,管控责任人为通防副总。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规定。③通防专业四月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均为无,与矿井风险管控清单不符。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规定。④6月中旬专业隐患排查未体现旬安全检查内容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5.5月份《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只有井下采掘工作面,未涵盖矿井排水系统、地面水体等项目。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七条和《关于加强煤矿防汛防台风防治水工作的通知》(矿安鲁〔2022〕33号)“三、(一)1”的规定。6.《2021年~2025年度矿井瓦斯治理规划》(兖统杨技制 〔2021〕25号)中,未明确以矿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的规定。7.《防治水分区管理图》中TC305采煤工作面标识等级不规范。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F9305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新增的读卡器未在《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中标示,图纸更新不及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8.井下中央变电所局部接地母线与辅助接地极搭接。不符合《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11.2的规定。9.矿车连接装置缺少管理台账,检测检验报告归档不及时。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8.6运输“五、运输管理”的规定。10.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中“水害风险等级”描述不一致。“表1风险评估表”中“水”风险等级是“低风险”、“表2大统矿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未描述“水”的风险等级、“5.2评估结论”中“井下水害”风险等级是 “重大风险”。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4.4的规定。11.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①“3.3响应启动” 未确定响应级别。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6.3.3的规定。②未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信息上报责任人。不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③“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信息上报,未描述:“同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34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报告》中:①“评估对象”未明确; “9.评估结论”未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②报告中描述的、在评估时段(2021年5月)已经实施的标准、规范均引用2016版。应为:GB/T 29639–2020、AQ/T 9011–2019等。不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341号)第十四条的规定。12.F9305综放工作面:①10#支架一颗立柱初撑力为3Mpa;②下出口1处人行道宽度不足;③45-47#支架伞檐超规定。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3采煤“二、质量与安全”的规定。13.2022年6月8日《支护体系及巷道矿压显现分析报告》缺少地点、范围内容。不符合矿井《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第七章矿压观测、围岩观测管理制度的规定。14.2022年5月份顶板管理分析总结例会纪要未形成红头文件。不符合《兖州区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一项的规定。15.《F9306运输巷作业规程》中:①巷道施工方法未说明开门位置;②作业规程规定了三种临时支护形式,适用情况说明不详细;③迎头进入老空下掘进时无超前探测老空区水、火、高温、有害气体等的安全技术措施;④没有明确“局部通风停风,恢复通风必须编写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16.九采区1#变电所内:①编号141-2Z-02综保开关未标示在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上。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②进风侧防火墙下方电缆沟内的电缆缺少保护套管,封堵不严。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17.矿井调车站乘人车场1234#架空线处轨道接头高低差超过2mm,道岔处轨缝间隙超过5mm,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6运输“二、运输线路”的规定;电瓶车38-3-02#撒沙装置内沙量不足,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机电管理制度细则》中,轨道机车运输缺少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18.九采支架检修硐室口单轨吊道岔一处固定点受力不均匀。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6运输“二、运输线路”的规定。九采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尾行人跨越皮带处过桥固定不牢。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19.《2021年矿井反风演习报告》中反风操作时间未包括闭锁防爆门的时间;缺少矿井风流反向的时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20.F9305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试验,操作试验前和试验结束复电未向调度机台值班员汇报;试验前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8.3的规定。21.《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中:①工作面回采期间的防灭火技术方案内容缺少每班喷洒阻燃剂具体要求,同时与停采后的方案混淆。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附录的规定;②永久防火密闭墙设计对两道墙的间距未作出明确规定。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六的规定。22.F9305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垮落不及时,关门柱后存在悬顶(12m*2.5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23.《井上消防材料库配备明细表》未明确排水泵型号,缺少启动开关及电缆和专用列车。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4.F9305综放工作面回风隅角现场未悬挂自然发火观测点牌板。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1通风“8. 防灭火”的规定。25.F9305综放工作面割煤机内喷雾有两个喷头雾化效果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26.《管理制度》中:①《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会议主要内容未包含防治水重大事项议定。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2-1地测“一、规章制度建设”的规定;②《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编制岗位不全,缺少受水害威胁的井下一般工作人员的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条的规定。2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批复文件只作出了分煤层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论,缺少报告有效期内全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论。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责令改正 28.F9305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压风自救装置,个别供气支阀漏气。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8.8调度和应急管理“5.应急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29.九采第二部带式输送机:176#和300#架处自动纠偏装置安装位置不合适,起不到纠偏作用。不符合《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