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2-063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光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根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暨防范化解“五类风险”会议精神,依据我局职责,现制定该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对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拿出最大力度、采取最强措施,严密防范、重拳打击养老诈骗行为,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在我区的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安心开展营商活动。
二、工作重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我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成员单位之一,要严格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无照经营行为等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举报通道。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我局“3516315”消费者服务电话,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二)加大部门联动案件查处力度。全力配合政法机关、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银保监等部门,依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三)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适时印制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群发短信等形式积极宣传防范措施,在商超、药店等人流量多的地方发放防诈骗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结合我局创城、创卫、民意“5”来听、中小企业走访等活动向广大经营者开展针对性的防范公益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联席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重点部署,立足工作职能,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作。要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民政、住建、银保监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本地养老诈骗犯罪的最新情况,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四)及时上报材料。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竞价科、网监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药械科、药化科加强对各业务条线的调度指导,牵头做好专项办及其他部门移交的各自业务条线内风险隐患的核查、甄别;消保科及时梳理汇总养老涉诈的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内养老涉诈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各市场监管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和养老涉诈的风险隐患排查。各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于每周四上午10点前将附件2内容上报至信用监管科。信用监管科负责汇总附件2内容,填写附件1,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区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于7月31日、10月31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至信用监管科,邮箱:yztchs@163.com。
(五)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强化保密意识,审慎宣传曝光,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二是提高认识,保证摸排质量,区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对风险摸排不力、受上级负面通报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
2.全区涉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台账
附件1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填报 单位 | 整治情况 | |||||||||||||||||||
1、网络空间领域涉养老诈骗问题(由区委宣传部研判报送); 2、提供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等涉养老诈骗问题(由区民政局研判报送); | 9、摸排梳理的涉养老诈骗重点地区(县市区) | 10、涉稳信息 | 11、建章立制 | |||||||||||||||||
问题数(个) | 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 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问题 | 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的问题 | 接收公安提示函 | 接收检察建议书 | 接收司法建议书 | 接收监察建议书 | 正在 整治 | 整治 完成 | 总计 | 收集线索(条) | 妥善处置涉稳线索(条) | 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起) | 制订或打算制订的 | 制订或打算制订的 | 制订或打算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个) | 制订或打算制订的 | |||
正在 整治 | 整治 完成 | 总计 | ||||||||||||||||||
备注:1-8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9、10项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填报,11项由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负责填报 | ||||||||||||||||||||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 宣传情况 | |||||||||||||||||||||||||||||
工作会议报道 | 新闻发布会 | 专题报道 | 典型案例宣传 | 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数 | 现场活动 | 宣传品 | 专项行动及养老防骗宣传覆盖率 |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宣传册 | 宣传片 | 其他宣传品 | 家庭知晓率 | 社区居民知晓率 | 社区老人知晓率 |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次数/数量 | 中央媒体刊载量 | 地方媒体刊载量 | ||||||||||||||||||||||
备注:“工作会议报道”是指专项行动部署会、月度会、总结会等; | ||||||||||||||||||||||||||||||
附件2
全区涉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台账
统计时间:2022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 排查重点 | 排查时间 | 排查方式 | 存在风险隐患 | 等级 | 处理情况 | 涉及镇街、检查单位 |
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 1、虚假宣传行为 2、违法广告行为 3、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4、无照经营行为 5、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 1、 2、 ···(条目式列出) | 1、 2、 ···(条目式列出) | |||||
说明:1、此表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填报;2、“排查重点”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填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3、“排查方式”分为自行摸排、镇街上报;4、“存在风险隐患”要简明扼要写清具体问题;5、“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代表涉嫌犯罪需移交司法机关的,B级代表存在明显问题但尚不构成犯罪需责令其立即整改的,C级代表存在苗头性问题需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