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652461000/2022-015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工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工业园区,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2018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主导产品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属于工业“五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企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信部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或《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并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4)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17日前将申请书、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
二、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以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十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为主。国家垄断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已完成股改、准备上市或三年内有上市计划(包括已提交上市申请、进入辅导期或列入省重点上市辅导计划);或在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山东省42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或在抗击疫情、数字经济发展、5G应用、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等方面贡献突出,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和表彰;或属于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平台类、模式创新类企业。
(二)申报办法
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见附件6),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准备PDF电子版,于5月17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1.数据动态更新。目前,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已完成阶段性建库工作,下一步将不断优化、完善、发掘各种服务决策、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功能。各有效期内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5月30日前集中更新一次数据(包括2022年度“第一季度”和“上半年预测”有关情况),准确勾选企业所属优质中小企业类型。
2.积极组织申报。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作为推进辖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严密做好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工作。
3.动态管理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联系人:薛玉洁 联系电话:6593915
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12楼1211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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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