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24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2年5月16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济兖政发〔2022〕5号)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预公开、动态管理和年度总公开。通过公开决策目录,确保决策事项从源头上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动态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对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管理,强化政令统一,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参与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目录编制及公布的依据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三、名词解释
重大行政决策:指决策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事项依法作出的决策。
四、主要内容
《目录》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为正文及附件。
一是正文部分,主要阐述了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的工作要求。
二是附件部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详细列明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名称、承办部门、决策完成时限。2022年度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包括《济宁市兖州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宁市兖州区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产出的砂石资源处置工作方案》《济宁市兖州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应诉办法》
五、重要举措
(一)列入目录的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由起草部门负责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区司法局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区司法局自5月起通过对政府网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年底前进行全年事项目录总公开,记载全年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情况。
联系人:马莹
联系电话:0537-341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