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一口清”——公安类(一)
发布日期: 2022-05-12 18:20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1.受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1)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2)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3)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4)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5)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2.申报材料:(1)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3)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4)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5)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3.受理窗口:为民服务中心治安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4.办理时限:当即办理

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联系电话:18615921508

机动车登记办事指南

1.受理条件: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申报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龄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注:申报材料第(7)项中,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予以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受理窗口: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机动车登记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联系电话:15506379156

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1.办理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受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申报材料:(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受理窗口: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6.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联系电话:15506379156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

1.审验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4.申报材料:(1)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受理窗口: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6.办理时限:当即办理

联系电话:15506379156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事指南

1.办理对象:社会公众

2.受理条件:

(1)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2)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身体条件:①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②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③辨色力:无红绿色盲;④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年龄条件:①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②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③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④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⑤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⑥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⑦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申报材料:(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申请人应当向车管所提交下列材料:①《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②申请人身份证明;(2)增驾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申请人应当向车管所提交下列材料:①《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原机动车驾驶证。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受理窗口: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6.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联系电话:15506379156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办理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2.受理条件:

(1)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房屋建筑、经营设施、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3)具有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4)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5)具备查验住宿旅客身份证件并登记上传的设备;

(6)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具备的条件。

3.申报材料:(1)开办旅馆的申请报告;(2)《特种行业证许可申请登记表》;(3)《营业执照》;(4)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5)经营场所房间(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有关情况说明并附平面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7)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8)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受理窗口: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治安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联系电话:1861592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