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4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执法事项名称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2.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二、受理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三、审批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四、受理条件
1.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县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3、纳税凭证;4、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5、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6、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10、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四)年度检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办理执业证年度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0537-3404546
办公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楼19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七、执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