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1530XF/2022-063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4-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兖市监发〔2022〕20号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2 16:02 信息来源: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商务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济宁市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济市监字〔2022〕28号)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商务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


济宁市兖州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继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持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检查、抽检、监测等工作排查违法线索,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结合日常监管、宣传培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作用。指导各地加大犯罪线索摸排力度,进一步研判区域性、源头性、输出性犯罪形势,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山寨”、“三无”、过期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区商务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动态更新监管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标准宣贯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标准要求,保持合规生产条件。积极协调推动县级政府统一规划,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推动明确全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组织开展对管理主体的培训。在每个农村集市针对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等业态的食品摊点,分别打造不少于2个样板,引导全部落实“六项标准”。组织“快检进集市”,对农村集市每半年至少覆盖1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持续规范农村小餐饮经营。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小餐饮治理,推动“六项标准”全面落实。及时调查新情况,研究新措施,逐步规范监管,将食品原料来源和业户自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促进小餐饮提档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加大对小规模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散装食品以及高风险品种的抽检批次,被抽样单位向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侧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方式。推动出台乡镇(街道)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逐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村(社区)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推动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居、社区配合农村“三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等工作,引导乡镇、街道政府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评议。(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农村食品配送和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山东食链”平台。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硬件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鼓励物流、快递、商贸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将食品流通信息接入“山东食链”平台。(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在每个乡镇至少选取10家基础较好的食品销售店打造样板,引导推动规范化建设管理。全区供销系统持续推进乡村商超直营店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系统自查、抽查,指导直营网点进货、储存、销售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系统内食品经营网点监管,开展样板试点建设,及时防范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网络流入农村市场。(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基本建立“区域定格、网格定岗、岗位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聚焦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方面,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持续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实现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签署全覆盖、宣传技术指导全覆盖、重点生产节点巡查全覆盖。贯彻落实加强牛羊家禽家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严格牛羊家禽等屠宰行业从业标准,治理牛羊屠宰“散小乱污”问题。对鲜鸡蛋主产县的重点乡镇蛋鸡养殖场实施全覆盖快速检测排查,快速、精准打击违规用药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商务、畜牧、供销等部门要成立专项联合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有协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交流,可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联合部署有关落实措施,开展联合行动。每季度末,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明确下步打算,并印发会议纪要。

(二)压实各方责任。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通过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工作评估总结。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2022年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0日前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2022年)部署以来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分别报送区市场监管局(邮箱:yzfdaltk@163.com)。

区专项工作组织各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

姓名:肖晨晨

电话:18865378519

邮箱:yzfdaltk@163.com


区农业农村局:

姓名:杜冰

电话:15263795366

邮箱:yznyncjnab@163.com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姓名:高冉

电话:18615921380

邮箱:yzqsyhzdd@163.com


区商务局:

姓名:谭辉

电话:18369885511

邮箱:yzswj2017@126.com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姓名:李海静

电话:13854712444

邮箱:sdyzxmj@163.com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姓名:亓秀东     

电话:13964987856

邮箱:yzcoop2009@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兖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3.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市监字〔2022〕28 号)



附件1


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检查食品 生产主体

户次


2

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户次


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户次


3

检查餐饮服务主体

户次


其中:学校食堂

户次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

户次


4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户次


5

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个次


6

组织监督抽检

批次


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

批次


处置情况

批次


7

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8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中: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9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10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11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12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3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14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15

兑现举报奖金数额

万元


16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


17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8

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


19

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20

已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场


21

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


附件2


兖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  博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武同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秋顺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

周广全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海涛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袁鲁齐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禚金聚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科长

杜  冰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高  冉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副大队长

谭  辉  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科长

李海静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中队队长

亓秀东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源科科长

兖市监字〔2022〕20号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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