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2-063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商务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济宁市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济市监字〔2022〕28号)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商务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
济宁市兖州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继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持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检查、抽检、监测等工作排查违法线索,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结合日常监管、宣传培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作用。指导各地加大犯罪线索摸排力度,进一步研判区域性、源头性、输出性犯罪形势,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山寨”、“三无”、过期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区商务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动态更新监管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标准宣贯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标准要求,保持合规生产条件。积极协调推动县级政府统一规划,推进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推动明确全部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组织开展对管理主体的培训。在每个农村集市针对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等业态的食品摊点,分别打造不少于2个样板,引导全部落实“六项标准”。组织“快检进集市”,对农村集市每半年至少覆盖1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持续规范农村小餐饮经营。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小餐饮治理,推动“六项标准”全面落实。及时调查新情况,研究新措施,逐步规范监管,将食品原料来源和业户自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促进小餐饮提档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加大对小规模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散装食品以及高风险品种的抽检批次,被抽样单位向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侧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方式。推动出台乡镇(街道)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逐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村(社区)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推动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居、社区配合农村“三小”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等工作,引导乡镇、街道政府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评议。(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农村食品配送和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山东食链”平台。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硬件设施,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鼓励物流、快递、商贸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将食品流通信息接入“山东食链”平台。(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在每个乡镇至少选取10家基础较好的食品销售店打造样板,引导推动规范化建设管理。全区供销系统持续推进乡村商超直营店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系统自查、抽查,指导直营网点进货、储存、销售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系统内食品经营网点监管,开展样板试点建设,及时防范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网络流入农村市场。(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基本建立“区域定格、网格定岗、岗位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聚焦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方面,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持续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实现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签署全覆盖、宣传技术指导全覆盖、重点生产节点巡查全覆盖。贯彻落实加强牛羊家禽家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严格牛羊家禽等屠宰行业从业标准,治理牛羊屠宰“散小乱污”问题。对鲜鸡蛋主产县的重点乡镇蛋鸡养殖场实施全覆盖快速检测排查,快速、精准打击违规用药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商务、畜牧、供销等部门要成立专项联合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有协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交流,可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联合部署有关落实措施,开展联合行动。每季度末,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明确下步打算,并印发会议纪要。
(二)压实各方责任。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通过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工作评估总结。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2022年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0日前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2022年)部署以来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及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分别报送区市场监管局(邮箱:yzfdaltk@163.com)。
区专项工作组织各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
姓名:肖晨晨
电话:18865378519
邮箱:yzfdaltk@163.com
区农业农村局:
姓名:杜冰
电话:15263795366
邮箱:yznyncjnab@163.com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姓名:高冉
电话:18615921380
邮箱:yzqsyhzdd@163.com
区商务局:
姓名:谭辉
电话:18369885511
邮箱:yzswj2017@126.com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姓名:李海静
电话:13854712444
邮箱:sdyzxmj@163.com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姓名:亓秀东
电话:13964987856
邮箱:yzcoop2009@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兖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3.关于印发济宁市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市监字〔2022〕28 号)
附件1
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1 | 检查食品 生产主体 | 户次 | |
2 | 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 户次 | |
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户次 | ||
3 | 检查餐饮服务主体 | 户次 | |
其中:学校食堂 | 户次 | ||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 | 户次 | ||
4 |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户次 | |
5 | 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个次 | |
6 | 组织监督抽检 | 批次 | |
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 | 批次 | ||
处置情况 | 批次 | ||
7 | 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 户 | |
8 |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个 | |
其中: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个 |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个 | ||
9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 件 | |
10 |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 公斤 | |
11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 万元 | |
12 |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 |
13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件 | |
14 |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件 | |
15 | 兑现举报奖金数额 | 万元 | |
16 |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 | 次 | |
17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
18 | 食品安全网格员(协管员) | 人 | |
19 | 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个 | |
20 | 已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场 | 个 | |
21 | 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 | 个 |
附件2
兖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专项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 博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武同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秋顺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
周广全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海涛 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袁鲁齐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禚金聚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科长
杜 冰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高 冉 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副大队长
谭 辉 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科长
李海静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中队队长
亓秀东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源科科长
兖市监字〔2022〕20号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兖市监字〔2022〕20号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兖州区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