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760Y/2022-009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财政局 组配分类 执法信息窗口
成文日期 2022-03-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09 11:20 信息来源:兖州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行政执法主体:兖州区财政局

行政执法范围:兖州区

联系方式:电话:0537-3413089;传真:0537-3413089;邮编:272100

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     

一、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doc

二、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docx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局“三定”规定,目前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有:

(一)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法规(包括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下同)规定的财政监督职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检查和处罚、处理。

(二)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

(四)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