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2-074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教委,各区直(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落实。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强教育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教体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镇(街)教委,各区直(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推动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提升教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2022年6月底前要完成本地全部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1. 完善责任体系。要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教职员工覆盖所有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2. 完善标准体系。要按照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同时要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和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3. 完善治理体系。要定期对本地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火灾风险研判防范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消防隐患,研究制定对策。要定期组织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其他检查同步进行)。加强隐患动态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可防可控。
4. 完善督导考评体系。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警示通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
1. 提升行业监管技防水平。要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各单位要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2.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要将消防安全管理所需各项费用列入年初工作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提升消防工作综合保障水平,保证人员消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更新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微型消防站运行等各项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3. 提升人员消防素质。要经常性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使教职员工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在位,要熟悉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况,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22日前)
为推动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区教体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达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有关责任科室主责人员及工作联络人,具体统筹领导指导达标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参照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达标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限、措施等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身建设和试点培育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商请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参与组织开展试点培育,选取工作较好的学校幼儿园,切实形成可以在全区范围推广的系统标准化管理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
(三)全面达标创建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强化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讲评,全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2022年6月30日前,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贯穿达标创建全程)
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验收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建设标准的即可申报验收。区教体局联合区消防救援部门对申报验收的单位适时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街)教委、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各镇(街),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工作方案请于3月1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类推进。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建设标准,要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分类推进,要主动联系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做好达标创建活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联系人:区教育和体育局 徐永军 3411946
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 战 3413557
邮 箱:yzjtj_abk@ji.shandong.cn。
附件:1.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验收评分表
附件1
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庆瑞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安 平 区教体局副局长
宣 浩 区教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牛广犇 区教体系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刘夏华 区教体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郭宏图 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吴现法 区教体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 帅 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贾新忠 区教体局学校财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雷 区教体局执法科科长、职教科科长
徐永军 区教体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薛建勇 区教学仪器电化教育站站长
苏 伟 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狄媛媛 区教体局体卫艺科科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宣浩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技术标 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建筑、场所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后应重新申报。
(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每半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九)加强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十)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与具有符合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的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十一)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十二)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消防设施应设置标志标识提示)。
(十三)每半年组织全体员工与学生、儿童参加一次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初期火灾扑救与疏散逃生演练)。每学期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十四)学校和中大型幼儿园应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器材和装备。
(十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要建立“10、30、60”灭火应急处置机制。即:自动消防系统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10秒内确定报警位置,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广播通知报警点最近人员到场核实。30秒内,到场查看,并反馈消防控制室;确认火警的,组织起火点附近人员形成第一梯队,使用灭火器或室内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并疏散人员。火警确认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要确认消防自动设施在自动状态,启动应急广播,并监视系统运行状态,另一名值班人员拨打报警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启动灭火应急预案,60秒内形成第二梯队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
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二)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三)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四)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五)厨房必须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分隔区域(2小时防火隔墙、乙级防火门窗)内,靠外墙设置,与其它部分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油烟道应每季度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并保存清洗记录;燃油燃气设施及其管道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使用甲乙类液体燃料,使用丙类液体燃料时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六)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七)应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照明。
(八)内部装修应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内部装修施工验收规范》(GB50354),严格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性材料,严禁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耐火等级应达到A级。
(九)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轻易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面积大于50㎡,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大于75㎡,且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应设置两个以上疏散门。
(十一)2015年5月1日后新建的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二)2015年5月1日后新建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附件3


兖教体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兖教体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