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10:39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驻地,联系电话:0537-38122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安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大安镇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广度、探索公开深度,持续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站点信息进行更新,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2条,其中公开文件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19.4%;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占总数的48.3%;其他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32.3%,通过“美丽大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4条,通过区长信箱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并解答群众诉求共30条。主动公开包括大安镇要闻、信息公开指南、上级政策法规、本级政府文件、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区长信箱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编制的《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按时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的文件对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经层层把关,最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公开。2021年,大安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安镇结合实际,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打造“政民共治全参与、管理服务零距离”的治理模式。

平台建设:

行政机关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大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宣传委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各科室抽调3名工作人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人员1人,负责网站子点新闻发布、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2021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新时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部分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进行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度大安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大安镇已完全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2021年共承办区级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0件。目前均已办复,提案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建设政务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新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做好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的上传工作。按照公开的要求,及时上传更新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等相关内容,对于大安镇重大活动、发展成果、经验典型等,第一时间上传。二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平台这一新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大安镇政务信息,特别是政务监督,继续扩大影响,增加覆盖范围,广泛提升大安镇党委、政府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三是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务信息“活起来”。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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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