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兖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兖州区建设东路323号;邮编:272100;联系电话:0537—3412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种信息130篇,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高效服务、阳光透明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包含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规划计划、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财政预算决算、组织管理、公告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全年共公开各种信息130篇。在政策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1篇,其中,部门文件2篇;政策解读19篇。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信息21篇,其中,乡村振兴信息5篇;涉农补贴信息16篇。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信息24篇。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0篇。通过发布信息,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通过兖州政府网全面系统了解我区主推的农业技术、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等内容,积极解读回应农民群众关心的补贴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登记材料,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书面答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按照初审、复审、审批、备案的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由信息科统一对外发布,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立了“申请—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在信息科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流转顺畅。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暨信息科牵头,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总结、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定期报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公开网站。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二是公共查阅点。利用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制作电视专题节目 。制作农业技术电视专题节目12期,指导农民群众做好农业生产;局领导和农技专家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3期,讲解农业农政策法规,解答农民群众疑难困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接听公众电话、收发公众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专门科室信息科负责,细分信息公开任务,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要求局各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和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加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政务公开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栏目内容公开不及时或未及时进行更新。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栏目信息。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对于主动公开的内容专栏,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农业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促廉政”,注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农业。积极稳妥公开各项惠农政策,深入解读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对农民普遍关心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区要求,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公开,集中展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办理总体情况信息。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了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发布涉农补贴信息16篇,乡村振兴信息5篇,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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