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11:13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行政办公中心五楼B509室,联系电话:0537-3420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一年来,全局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通过“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7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39条,其中政策文件0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权力10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应急管理16条,监督检查20条,公益事业7条,公告公示3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7条,重点领域信息23条,政策解读与回应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组织管理7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4条,“双随机、一公开”专栏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已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区应急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B509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局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电话为0537-3420200。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为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已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通过日常培训、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加强了培训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培训过程中,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了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力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各处室、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学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了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还不够完全统一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改进: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公开程度,加大应急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利用互联网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文件及信息要做到完善,并加大各部门协调力度,积极予以改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应急局无相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应急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重点工作执行落实、应急及防疫措施落实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应急局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一条: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气代煤工程的建议),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已做详细回复并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应急局无相关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应急局无相关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应急局无相关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应急局无相关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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