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33R/2021-086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定义和建设意义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人工屏障,采取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包括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非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两种。我区建设的是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对于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在我国分区域有计划地根除主要的动物疫病,有利于促进动物产品国际贸易,有利于我国畜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可实现全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二、无疫区建设应当达到的条件
(一)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动物疫病;
(二)具有健全的省、市、县、乡四级兽医工作体系;
(三)具有山脉,河流,海洋等天然屏障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人工屏障保障体系,具备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调运监管和移动控制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诊断监报体系,兽医实验室具备开展规定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能力,并通过农业 农村部兽医实验室考核或者相关实验室认证;
(五)配备与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记录和档案,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可追溯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标准。
三、《济宁市兖州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6】45号)《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03年4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发布2014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19〕21号)《济宁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9〕34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省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积极开展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我们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兖州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实施方案》。
四、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开展的重要工作
1.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做好动物产地、屠宰检疫,加强输入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管,推进信息化平台监管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检疫申报点,依法依规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强化畜禽移动监管,严格落实指定通道制度,对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全程监管。健全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监管模式和追溯体系,推进动物卫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动物诊疗机构、检查站等重点场所的全面监管、全程可溯。
2.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确保实验室体系完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实验室通过国家兽医实验室考核,具备疫病诊断、病原学检测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我区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和改造,购置更新仪器设备,配备必要人员力量,强化技术培训,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动物疫情信息收集处理和预警预报网络平台,健全早期监测预警系统,确保各级报告系统有效运行。加强被动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准确评价动物疫病防控效果,适时调整防控政策。
3.加强动物疫病预防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动物基础免疫。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免疫政策,科学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基于动物疫病防疫风险的强制免疫制度,全力做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构筑免疫无疫的基础屏障。
4.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防疫工作相匹配的兽医专业工作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能够满足无疫区建设工作需要;推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建设专业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精简人员、创新机制,提高待遇、提升能力,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全区基层动物防疫水平。
5.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备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责划分,适时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作无疫区电子地图,对无疫区建设和后期维护实行信息化管理。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及时调整物资储备标准和名录,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并及时更新,保障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李海静
咨询电话:0537-3413951
【政策文件】济兖政办字〔2021〕1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